為做好2024年度宿州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宿州學院坐落在安徽省歷史文化名城宿州市,地處安徽最北部,蘇、魯、豫、皖四省交界,襟臨沿海、背依中原,是淮海經濟協作區(qū)的核心城市之一,京滬、隴海、宿淮鐵路,京滬高鐵,連霍、京福、泗許高速公路縱橫貫穿,有中國觀賞石之鄉(xiāng)、書畫藝術之鄉(xiāng)、民間藝術之鄉(xiāng)等美譽,是全國文明城市。2015年獲批為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立項建設單位,2019年獲批為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校堅持“地方性、應用型”辦學定位,構建了以工學、管理學為主、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學科專業(yè)體系,F有15個二級學院,66個本科專業(yè),涵蓋工學、管理學、理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教育學、醫(yī)學等八大學科門類,形成了信息技術、食品醫(yī)藥、材料化工、機械制造、礦產資源、經濟管理、文化藝術7類應用型專業(yè)群。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及人數等,詳見宿州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見附件)。
三、基本條件及人才類別
(一)基本條件
遵守黨紀國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與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應聘: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人才類別及引進待遇
見宿州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
四、引進方式
高層次人才引進主要通過公開招聘,報經省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的以占編方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向二級學院人才招聘郵箱、人事處招聘郵箱同時遞交以下應聘材料:(1)身份證(正反面);(2)個人簡歷;(3)博士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研究生,提交三方就業(yè)協議或者學籍在線證明);(4)發(fā)表的論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以上材料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應聘二級學院+專業(yè)”。(5)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二級學院。
(二)資格審查與考核
以二級學院自主組織考核為主,可根據需要邀請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和紀委辦人員參加。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教學技能、學術水平、科研潛力、綜合素質和學術道德等,采取包括面試、試講、學術成果評價三個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最終考核成績,則按照面試占10%、試講占50%、學術成果評價占40%的規(guī)則,最后加權計算得出考核最終成績。所有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如考核總成績相同,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體檢與考察
擬聘人員統一接受學校組織的體檢與心理測試,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五)公示
體檢與考察合格者,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園網人才招聘欄目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簽約與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考察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履行簽約聘用手續(xù)。
應屆博士畢業(yè)生須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到學校簽訂三方協議,逾期取消擬聘資格,考核結果無效。應屆博士畢業(yè)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報到。
歷屆博士畢業(yè)生及其他高層次人才須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辦理入職手續(xù),逾期取消錄用資格。
報到時攜帶身份證、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同時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畢業(yè)生如有聘用單位,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若無聘用單位,須托管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報到時簽訂聘用合同,同時簽訂人才服務協議,提交科研考核材料,由學校學術委員會進行科研業(yè)績考核,確定人才類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學?梢噪S時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六、相關說明
(一)人才標準中所列業(yè)績成果,是指攻讀博士以來,近五年取得的業(yè)績成果為主,有關等級、類別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條件》(皖教人〔2016〕1號)和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
(二)聘期任務和考核及其他事宜按照學校相關文件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夫妻雙方均為高層次人才,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同時引進。購房補貼按較高一方享受后,另一方享受本人的50%(如夫妻雙方均為A類博士以上優(yōu)秀人才,另一方享受本人的75%),其他待遇可以兼享。
(四)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在簽訂高層次人才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后,方可享受相關待遇。
(六)應聘者應符合學校公布的招聘計劃中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yè)認定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發(fā)布的標準認定。
七、違約責任
按聘用合同和人才服務協議的約定執(zhí)行。
八、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校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的專任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九、工作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的監(jiān)督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和學校廣大教職工進行監(jiān)督,如發(fā)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7-2871685,信訪舉報郵箱:xfjb@ahszu.edu.cn。
本公告未規(guī)定的事項,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園區(qū)
人事處人才招聘郵箱:rsczp@ahszu.edu.cn
聯系人:王老師電話:0557-2871500
附件:宿州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xls
宿州學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