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寨縣編委研究,縣直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全縣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縣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0名。詳見《金寨縣2024年縣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全額撥款在編在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
三、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較強,實績突出。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3.具有3年及以上本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5.具有國民教育大學?萍耙陨蠈W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2.尚在新聘用事業(yè)單位人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6.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辦理試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擬于2024年10月9日在金寨縣人民政府網、金寨先鋒網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及職位表。
(二)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時間: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縣人社局辦公樓一樓。
3.要求: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
(1)報考人員須填寫《金寨縣2024年縣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附件2)。
(2)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
(3)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事業(yè)單位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需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并加蓋公章。
(4)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會同紀檢監(jiān)察、選調單位共同開展。主要按選調條件和職位要求,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及信息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并及時告知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凡有弄虛作假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考試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處分,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無故放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資格,否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縣直機關單位選調。
報考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1:2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因選調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10月18日8:00-12: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重新填寫報名表)。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考試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金寨縣人民政府網、金寨先鋒網另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崗位適應能力等。
(2)面試入圍人選在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5:5比例合成總成績。如同一崗位合成總成績分數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分數排序;若筆試成績分數也相同的,則以筆試“主觀題”得分確定排序。
合成成績將在金寨縣人民政府網、金寨先鋒網另行公布。
(五)體檢
根據選調計劃數和選調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文件執(zhí)行。體檢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yī)院專用公章。
體檢入圍人選在“金寨縣人民政府網”“金寨先鋒網”上進行公示?忌话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缺額的,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環(huán)節(jié)遞補不超過2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疾旃ぷ鲌猿值虏偶?zhèn)、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疾旖M需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同時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疾旆桨噶硇兄贫。
因考察對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選調的面試人選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環(huán)節(jié)遞補不超過2次。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考察后,各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人社局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入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事業(yè)單位選調一律實行崗位聘用制動態(tài)管理,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五、有關事宜
選調工作在2024年金寨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實施。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通報到所在單位等處理;對違反選調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公告》由金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選調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錄金寨縣人民政府網、金寨先鋒網查詢、查閱。
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0564-7356193
監(jiān)督電話:0564-7356300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