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縣縣屬事業(yè)單位擬面向川渝兩地范圍內的在編在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崗位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范圍
川渝兩地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川渝兩地各級各類型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央在川渝兩地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在編在崗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二)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涉及縣級4家事業(yè)單位4個崗位(共4個選調名額)。崗位情況詳見《三臺縣2024年度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選調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條件如下。具體崗位和選調條件見《一覽表》。
1.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
(3)符合《一覽表》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專業(yè)”一欄為具體專業(yè)名稱,非學科類);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應與本人有效畢業(yè)證相匹配,其所載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執(zhí)(職)業(yè)資格、職稱資格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yè)素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最低服務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4年6月5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以及新提拔任職不滿1年的。
(4)尚在國家、四川省或重慶市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xù)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6)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9)不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選調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rsks.com.cn/);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5日09:00至6月12日17: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公開選調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一覽表》。如需咨詢《一覽表》中的有關條件內容,可直接與選調單位聯(lián)系。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應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信息并上傳照片,照片由系統(tǒng)自動審核。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3日17: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及時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取消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準確無誤。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錄報名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每個崗位選調人數(shù)與實際繳費的有效報考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3,未達到1:3比例要求的崗位予以調減、取消。調減、取消選調崗位將于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由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計算原則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包括《綜合應用能力測試》1科,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實際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寫作能力。筆試時間為2024年6月29日,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忌殤{《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二證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yōu)?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為參加我縣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考試的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90%。低于此分數(shù)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成績預計于7月中下旬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2.面試
(1)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與選調崗位人數(shù)之比為3: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必須本人到現(xiàn)場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并提交以下資格審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期身份證、電子身份證等不得作為資格審查證件);
②報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報考并蓋章);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⑥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檔案資料,如工作經歷證明)或復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檔案資料,如崗位聘用資料),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
⑦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并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由選調單位根據(jù)報考者在報名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知本人。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者筆試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shù)與面試入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因報考者自動放棄考試或因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崗位選調人數(shù)與面試入圍人數(shù)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和擬調人員。
(四)體檢
1.根據(jù)崗位選調人數(shù),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以面試主考官評分高低排序。
2.體檢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另行公告,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看。
3.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選調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經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察,采取到應聘人員現(xiàn)工作單位實地走訪、查閱檔案、考察談話等方式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棄綜合考察或綜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經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同意,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由黨委(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本次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七)調動、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編制、調動、崗位聘用、工資及社保關系轉移接續(xù)等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受聘人員如系其他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公務員、參公人員可報考事業(yè)崗位,但不保留原身份。依據(jù)公開考調崗位性質確定身份性質和相關待遇。
三、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調有關調整、補充、提示、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公示等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綿陽人事考試網上的相關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三)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選調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選調相關的培訓班、網站等,均與本次選調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考生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或刻意隱瞞不符合條件的重大事項,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嚴明選調紀律,考生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選調資格。
(四)選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綿陽人事考試網發(fā)布通知、公告、提示。
本公告由三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選調條件、資格審查咨詢電話:見附件1《一覽表》
考務及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816-2264825;0816-2264961
監(jiān)督電話:三臺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816-5768875
附件:
1.三臺縣2024年度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x
2.三臺縣2024年度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樣表及填表說明.docx
三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