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等規(guī)定,決定面向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開展定向招聘,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沈陽市接收的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養(yǎng);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部隊服役期間立功受獎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8周歲(1985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部隊服役期間立功受獎情況,以檔案中《安排工作退役軍士和義務兵服現(xiàn)役表現(xiàn)量化評分表》獎勵及表彰欄內記載認定的項目為準。
(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
1.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沈陽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崗位計劃信息表》(附件)。
2.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應聘人員應于2024年8月12日前獲得相應的學歷。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應當回避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6.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筆試和面試)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沈陽市考試院官方網站發(fā)布招聘公告。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http://rsj.shenyang.gov.cn
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http://tyjrswj.shenyang.gov.cn
沈陽市考試院:www.sysksy.cn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名網址:沈陽市考試院:www.sysksy.cn。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9時至17時。應聘人員登錄沈陽市考試院官方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詢審查結果。審查通過的,不可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人員考試和應聘資格。
3.網上打印準考證。審查通過的人員,于2024年8月15日10時至2024年8月17日9時。登錄沈陽市考試院官方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各一式兩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備筆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面試環(huán)節(jié)使用。
4.崗位調劑與削減。招聘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以在2024年8月13日10時至11時30分內報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面試3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09:00—10:30。
筆試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同時,依據檔案中《安排工作退役軍士和義務兵服現(xiàn)役表現(xiàn)量化評分表》確認分數(shù),以10%比例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在沈陽市考試院官方網站進行查詢。具體時間請關注沈陽市考試院官方網站成績查詢入口。
筆試閱卷結束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和面試。
2.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通過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官方網站對外發(fā)布。依據招聘公告、崗位資格條件等,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考生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提供證件、信息等與招聘崗位要求條件不符而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自負后果,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由報考該崗位人員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公告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官方網站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聘用。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應聘人員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后,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面試開始后,不再進行遞補。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第3位不實行四舍五入)+面試成績×60%(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第3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四)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官方網站公布。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體檢統(tǒng)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五)考察
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調查了解,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黨組織出具考察意見,并放入擬聘用人員檔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官方網站對外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的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xiàn),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單位。
(二)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yī)生等凡與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
(三)具體事宜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用人單位、考試機構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應聘人員要及時關注相關網站的公告信息,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辦理有關手續(xù)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四)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咨詢電話
(一)招聘政策、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024-28511062
(二)技術支持電話:
沈陽市考試院:024-67989720
(三)紀律監(jiān)督電話: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4-22539027
(四)電話咨詢時段:
工作日9:30-11:00,13:30-16:00
八、本公告由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沈陽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崗位計劃信息表.xlsx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沈陽市考試院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