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體育事業(yè)發(fā)展,提高我縣競技體育水平,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浙體人〔2009〕42號),決定面向浙江省退役優(yōu)秀運動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常山縣青少年體育學校教練員共3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誠信廉潔,勤奮敬業(yè);
2.具備履行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執(zhí)行力及團隊協(xié)作能力;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報名、資格審查、技能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根據《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浙體人〔2009〕42號)精神和我縣體育人才緊缺的現狀,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一)發(fā)布公告
在常山縣政府網(網址:http://www.zjcs.gov.cn/)“公告公示”欄及時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的后續(xù)信息一般只在上述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請應聘人員自行關注。
(二)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現場報名地點: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428辦公室。地址:常山縣濱江行政樓(常山縣白馬路168號四樓)
3.報名材料:
(1)《常山縣面向浙江省退役優(yōu)秀運動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5)浙江省內退役(含正在辦理退役手續(xù))優(yōu)秀運動員相關材料(正式招工、浙江省內體育行政部門批準退役、正在辦理退役手續(xù)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有關榮譽證書、獲獎證書、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
由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在常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事業(yè)單位招聘專欄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進入技能考核程序。在公示期間,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有問題反映的,由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調查核實,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技能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專項試教的形式進行技能考核。專項試教主要對其帶訓項目進行試教考核,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專項試教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技能考核的成績通過常山縣政府網公布。
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入圍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考察
根據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公示?疾旃ぷ饔捎萌藛挝唬ㄖ鞴懿块T)組織實施?疾靺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疾觳缓细窕蛟诳疾炱陂g本人放棄的,可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技能測試、體檢、考察等規(guī)定程序,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確定擬錄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紀檢(監(jiān)督)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由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組織實施。
(二)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在常山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省隊允許退役的運動員,正在辦理退役證明期間的需要提供有關辦理證明。
(五)本公告由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共同研究決定。聯(lián)系電話:0570-5016165,5021874。
附件1:2024年常山縣面向浙江省退役優(yōu)秀運動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doc
附件2:常山縣面向浙江省退役優(yōu)秀運動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