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農業(yè)農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為行政輔助類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招聘人數共1名。具體招聘條件及要求見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政治素質良好,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三)取得大專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四)具有農業(yè)農村工作經驗的優(yōu)先;
(五)限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戶籍,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30日之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安排,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能適應日常加班及值班的工作;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考中被有關機關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任)紀律行為的;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5.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違法違紀記錄或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1日至7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考人員提供資料:
1.報名表(附件2)2份,含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無犯罪記錄證明;
4.個人征信報告。
報名現場資格確認后,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歸還本人,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概不退還,需自行備份。
考生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報名地點: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吉田鎮(zhèn)鹿鳴東路政務服務中心大樓五樓501室。
(四)聯系電話:0763-8732553聯系人:唐麗芳、劉修嫻。
四、考試
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定于7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順序通過現場抽簽決定,成績當天公布。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具體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支付,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我單位另行通知。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的,可從成績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選。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疾旃ぷ饔晌覇挝话凑沼嘘P規(guī)定進行,具體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如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產生職位空缺的,則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經我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連山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薪酬待遇
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實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業(yè)編制身份。具體薪酬福利按照《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事宜,由我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