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3名,派遣到海安市人民法院從事車輛駕駛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shù)
特殊技術崗位:駕駛員3人
二、資格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法院工作紀律;自愿從事駕駛員工作,吃苦耐勞,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紀律意識。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3月);持有B1及以上駕駛證或退役軍人,年齡放寬至18周歲以上,42周歲以下(1981年4月至2006年3月)。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
4.技能要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C1及以上,且具有5年及以上駕齡。駕駛技能熟練,未發(fā)生過重大交通事故,無不良交通違法記錄(招聘單位到交警部門調取相關情況)。
5.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戶籍要求:不限戶籍,用人單位不提供住宿。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8.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9.凡退役軍人參加報名考試的,按照《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海人社﹝2020﹞156號)文件執(zhí)行。
10.因法院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經(jīng)常出差、值夜班、晚上出車保障,該崗位適宜男性。
三、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通知》(海政辦發(fā)﹝2018﹞211號)和《關于調整我市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基本工資標準的通知》(海人社﹝2021﹞28號)文件執(zhí)行。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網(wǎng)絡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1)并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清晰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300KB以下)發(fā)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以“海安法院招聘+姓名”命名,郵箱地址:394137195@qq.com。
2.報名時間:2024年4月16日8:30起至4月24日17:30止。
3.注意事項:(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yè)需與畢業(yè)證書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專業(yè)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2)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適時調整:可視報名情況決定擴大招聘公告發(fā)布范圍和延長報名時間。
(二)資格審核
1.應聘人員本人須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不得委托他人。
2.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4月25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30;資格審核地點: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廳法官約見室(海安市寧海南路90號);聯(lián)系人:陸純,聯(lián)系電話:0513-68332231;聯(lián)系人:付佳佳,聯(lián)系電話:0513-68332240。
3.市人民法院負責資格初審、復審。
資格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紙質《報名表》(附件1),并當場在“承諾簽名”欄簽名;
(2)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主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3)本人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wǎng)打。;如系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推薦表;
(4)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xiàn)單位或者居住社區(qū)出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原件;
(6)反映本人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需提供社保繳納或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7)如系中共黨員,請攜帶黨員證或者黨組織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須一次性提交報名資料,后期不接受補交。
4.資格審核時收取考試費100元。
5.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4年4月30日在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wǎng)站信息。
6.準考證領。毫硇型ㄖ,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7.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考試形式
(1)適崗評價:適崗評價滿分為100分,適崗評價合格線為60分。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核人員全部參加。由招聘工作組對其所提交的材料進行適崗評價,主要從應聘者的學習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獎懲情況、工作成果和專業(yè)能力等多方面,對崗位的勝任度及匹配度進行綜合評價。
(2)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合格線為6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駕駛素養(yǎng)和駕駛技能,對應聘者的安全法規(guī)意識、駕駛技能等作出評價。在適崗評價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若進入技能測試的末位分數(shù)考生出現(xiàn)并列時,則全部參加技能測試。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
綜合成績=適崗評價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加分(退役軍人)
3.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
(二)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駕駛技能測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旃ぷ饔捎霉挝唤M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疾旖M織單位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疾鞂ο髮疾旖Y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公示、聘用和遞補
1.公示。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wǎng)站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聘用。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jīng)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錄用人員應服從用工單位崗位安排調劑。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
3.遞補。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在本次招聘同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駕駛技能測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合格分數(shù)線內(nèi))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075。
咨詢電話:0513—88921662。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附件2:《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pdf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