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88人。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單位、職位、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見《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公開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 2016年及以前畢業(yè)的中專(含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根據(jù)《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fā)〔2014〕25號)精神,C20、C21、C22、C23、C24、C25職位限道真自治縣戶籍或道真自治縣生源地人員報考。其他職位戶籍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0日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以及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條件符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要求,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
7.定向招聘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上四類人員統(tǒng)稱“村干部”)職位,必須是道真自治縣境內擔任的村(社區(qū))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并且截止2016年7月10日任職滿1屆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報考;
8.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及其未婚子女的職位報考人員(含2015年度脫貧對象)必須是道真自治縣戶籍或生源。
9.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6年7月10日服務未滿一屆(三年)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職位計劃”人員和2016年已與道真自治縣簽約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職位計劃”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超生子女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5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8.不屬于招聘對象范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報名時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原件的;
10.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人員;
11.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2.現(xiàn)役軍人;
1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四、公開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zunyihr)、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組織工作由道真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辦)負責,招考辦設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yè)目錄可通過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網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進行查詢對照。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市場。
咨詢電話:0851-25782017
3.報名須提交的資料和繳納的費用
(1)《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必須按此表下端的特別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簽名欄必須報考人自己手工簽署)1份。《報名表》填寫內容要真實準確清楚,若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還需代報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代報。
(2)報考職位需要的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報考限定道真自治縣戶籍(生源)職位的人員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人員須提供任職文件原件、復印件以及鄉(xiāng)鎮(zhèn)黨委出具的證明,并經中共道真自治縣委組織部或道真自治縣民政局審核簽章的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擔任職務、任職起止年限、是否已滿一屆和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報考定向招聘“道真自治縣農村戶籍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及其未婚子女(含2015年度脫貧對象)”職位的人員須提供道真自治縣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戶口所在家庭被確定為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卡號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張(粘貼在報名表上);
(7)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務費100元,道真自治縣農村戶籍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及其未婚子女(含2015年度脫貧對象)可免交報名費。
4、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同一職位代碼為一個職位)。
(2)每個職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比例須達到3:1(即開考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調減或取消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聘職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3)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lián)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lián)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如實填寫《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并作出承諾,在《報名表》的考生簽名欄考生要親筆簽名并蓋手印(由代報人簽名蓋手印的視為考生本人簽名),對承諾的事項負責,若有不實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將取消考生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招考辦負責組織人員在報名時當場進行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請報名人員務必按照《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由縣招考辦負責統(tǒng)一命題,制卷、評卷等工作。筆試科目為一科,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CO1-C23職位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yè)單位基礎知識、職業(yè)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識。C24-C25職位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20%,專業(yè)知識占80%;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yè)單位基礎知識、職業(yè)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報考職位專業(yè)所涉及的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7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領取準考證地點: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市場。
領取準考證時間不再另行電話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票據(jù)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時間地點等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告欄及時公布。
2、面試
根據(jù)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結合招聘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或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體檢
根據(jù)招聘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再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y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之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體檢之后放棄的考生,報請市人社局將其列入我市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不誠信人員名單,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六)考察(政審)
根據(jù)招聘職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對象。政審對象須于2016年8月1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人事檔案(檔案寄送地址:貴州省遵義市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郵編563500,聯(lián)系電話:0851-25782017)。如考察(政審)對象不能及時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棄的,不再確定為擬聘人選,并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所簽協(xié)議。
考察(政審)主要是審查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xiàn)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寫出政審報告。
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擇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招聘崗位(同一崗位代碼為同一招聘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根據(jù)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在考察(政審)合格以后,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崗確定擬聘職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擇崗),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又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選崗。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1.縣招考辦依照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及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及時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核實處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與新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并進行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的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重處。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聘用規(guī)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各類人員招考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按照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新聞單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如有工作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中違紀違規(guī)的,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從嚴從重處理。
招聘工作期間,各項相關事宜由縣招考辦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本簡章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5782017(縣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851-25820893(縣紀委、監(jiān)察局)
道真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6月29日
附件:
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xls
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