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2015年我縣衛(wèi)生系統(tǒng)補充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 155號)、《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136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qū)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fā)[2015]37號)的文件精神,我縣決定直接面試招聘基層衛(wèi)生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指標
蒼梧縣2015年直接面試招聘基層衛(wèi)生人員59人,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蒼梧縣2015年直接面試招聘基層衛(wèi)生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五)資格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6日至1997年12月16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9年12月16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的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12月16日為界;
(七)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15年12月16日24:00時以前;
(八)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四、報名
蒼梧縣2015年直接面試招聘我縣基層衛(wèi)生工作人員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6日-1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蒼梧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龍圩鎮(zhèn)城西大道28號),電話:2663503。報名手續(xù)如下:
1.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2.在職人員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4.對畢業(yè)證書未能確認真?zhèn)蔚男柽M行學歷認證,費用自理;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報考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書等)及材料不全的,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面試
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對招聘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報市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能開考。
面試工作由蒼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和實施。
1.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6年1月9日;
面試地點:龍圩鎮(zhèn),具體地點面試通知書為準。
領面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1月6-8日。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guī)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煽冞_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六、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面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出現末名同分的,取學歷最高者;如學歷相同,取職稱最高者;如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獲得榮譽最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面試復試,取成績最高者進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除衛(wèi)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yè)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檢測。
(四)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五)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通過考試、考核、體檢擇優(yōu)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管理部門及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xù)。
九、人員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填寫《蒼梧縣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審批表》,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通過公開招聘新進基層衛(wèi)生單位的初任人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按《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qū)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fā)[2015]37號)文執(zhí)行,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編制”的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用人新機制。
十、加強領導,強化監(jiān)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監(jiān)督檢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要對本單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實行監(jiān)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確?荚囌衅腹ぷ黜樌M行。
十一、其他說明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蒼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2663503
監(jiān)督電話:0774-2663600
蒼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