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樂安縣縣城中小學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根據縣城中小學教育發(fā)展需要,經研究并報請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聘縣城中小學教師55名,為規(guī)范有序地做好選聘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選聘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的學科及崗位計劃
1、縣城小學
崗位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小計 |
樂安實驗小學 |
1 |
1 |
3 |
1 |
6 | |||
樂安二小 |
2 |
2 |
1 |
5 | ||||
樂安三小 |
2 |
1 |
1 |
2 |
6 | |||
樂安四小 |
12 |
11 |
1 |
1 |
1 |
26 | ||
合 計 |
15 |
14 |
4 |
3 |
2 |
3 |
2 |
43 |
2、縣城初中
崗位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體育 |
合計 |
樂安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6 | |
樂安二中 |
2 |
1 |
1 |
1 |
1 |
6 | ||
合 計 |
3 |
2 |
2 |
2 |
1 |
1 |
1 |
12 |
二、選聘范圍:
1、縣城小學面向全縣農村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公開招考選聘;
2、縣城初中面向全縣農村初中在編在崗教師公開招考選聘。
三、選聘辦法
本次選聘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四、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教師年齡:男50周歲以下(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含稱職);
3、教齡要滿5年,其中在我縣的教齡不得少于3年,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1日;
4、2012-2013、2013-2014學年全員遠程培訓合格(可沖抵全員遠程培訓的其他培訓項目,按贛教師字[2012]24號和贛教師字[2013]2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5、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
(二)學歷、專業(yè)條件:
1、縣城小學
(1)需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學科、最后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學科,三者至少有一個與所報考的學科相符。
(3)報考信息技術學科的,如果具有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合格證書,則不受“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學科、最后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學科,三者至少有一個與所報考的學科相符”限制。
2、縣城初中
(1)需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2)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學科、最后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學科,三者至少有一個與所報學科相符。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的;
2、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超計劃生育的;
3、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2014年7月11日,公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3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樂安縣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794-6590907;
3、報名所需材料:
(1)填妥的報名表(見附件),報名時需注明報考學科,一人只能選擇填報一個學科,如:小學語文或初中化學等;
(2)本人身份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符合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證或最后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信息技術學科,其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學科、最后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學科都與所報學科不符的,要提供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各1份。
(3)學校出具并蓋章的2011、2012、2013年年度考核情況、任教年限證明;
(4)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出具的沒有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超計劃生育的證明;
(5)由所在學校打印蓋章并經縣教師進修學校審核的2012-2013、2013-2014學年全員遠程培訓合格證書或可沖抵全員遠程培訓的相關證明;
(6)近期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50元。
相關單位及報考人員對提供的材料、填寫的信息負責。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取得證件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聘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資格審查
1、7月24日至7月25日縣公開選聘縣城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縣監(jiān)察局、教育局、人社局人員對報考教師進行資格審查;
2、7月28日將資格審查通過后的人員在樂安教育人事網上公示7天,凡查實與選聘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 考試
縣城中小學教師選聘考試由縣公開選聘縣城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1、開考比例:開考比例1:3(1個崗位應有3個及以上報考人員),如報考人數不足,按比例核減崗位數,取消不足3名報考人數崗位的考試;
2、筆試內容及要求:相應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小學崗位:小學知識占70%,初中知識占30%;初中崗位:初中知識占70%,高中知識占30%),分值100分,考試時限為120分鐘(閉卷)。
3、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參考人員于8月11日下午3:00-6:0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樂安一中(考生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4、筆試查分:如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交查分申請,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其他
1、擬聘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各學科選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如出現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一并列入擬聘人員。
2、在樂安教育人事網上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3、因自愿放棄或違紀違規(guī)等原因被取消錄用資格空出的崗位,不遞補;
4、分學科選崗,筆試分數高者先選,如筆試分數并列,以抽簽方式決定選崗順序;
5、錄用人員及崗位確定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核批準,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職稱崗位聘任辦法按《關于江西省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贛人社字[2010]408號)執(zhí)行。
六、組織領導
成立縣公開選聘縣城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羅 鳴
副組長:周 冰、樂龍進、龔幼光
成 員:黃文清、易國慶、羅志華、黃小明、黃麗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羅志華兼任辦公室主任,江燕青、李忠貴為辦公室成員。
七、本公告解釋權屬縣公開選聘縣城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樂安縣2014年公開選聘縣城教師報名表
樂安縣公開選聘縣城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