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 山 市 教 育 局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試行)》(市委辦[2007]10號)、《關于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的補充意見》(江組發(fā)[2008]13號)及江山市政府辦公室2013年第16號抄告單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我市中小學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學科類別 |
語 文 |
數(shù) 學 |
英 語 |
科 學 |
音 樂 |
體 育 |
美 術 |
信息 技術 |
歷 史 |
地 理 |
化 學 |
合 計 |
高中教師 |
1 |
1 |
1 |
3 | ||||||||
10 |
7 |
3 |
2 |
3 |
3 |
28 | ||||||
普通小學教師 |
17 |
7 |
4 |
3 |
2 |
3 |
4 |
40 | ||||
山區(qū)偏遠小學教師 |
11 |
6 |
1 |
3 |
4 |
1 |
26 | |||||
特殊教育教師 |
3 |
二、招聘資格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體檢合格;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內(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1、中小學教師招聘條件:具有教師資格證(含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且報考學科與從教專業(yè)資格相符的下列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江山市常住戶籍(以2013年5月14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
(3)報考學段要求不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guī)定的學段;報考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要求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2、特殊教育教師招聘條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具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3年5月 14日- 15日上班時間內。
2、報名地點: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江山市云賓路18號)
3、報名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如實填寫《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中的一門學科。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與復印件(詳見附件2)。
對廿八都、保安、王村、地山崗、張村、塘源口、大橋、上王、橫渡、高坂、卅二都、王家、苗青頭、政棠、塘嶺小學等15所山區(qū)偏遠小學教師實行定向招聘,應聘者報名時單獨填報志愿,不可與其他類別兼報。
4、資格審查: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獲得考試資格的人員須交納筆試費120元,低保家庭考生憑有效證明免交考試費用,對報名后自動放棄筆試的應聘者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小于學科招聘計劃數(shù)1:2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本次本學科招聘計劃。
(二)考試
1、筆試:經初審后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yè)生須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范圍: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教育理論(含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及課程改革等內容)占2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中小學教師應聘人員依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學科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包括試講和技能測試,所有學科都需進行試講,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4門學科除試講外還需要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總分為100分。試講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tài)上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60分鐘,上課時間15分鐘。專業(yè)技能測試項目及辦法由評委決定,分值占面試總分的40%?紤]到教師崗位的特殊需求,面試采取合格控制線,面試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分(考試總分=筆試得分×40%+面試總分×60%,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按招聘職位數(shù)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最后一名總分并列的,以面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擬聘用人員須參加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按浙江省最新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考核、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被列為考核對象,考核主要是對考核對象的德才表現(xiàn)、應聘資格條件和有無參與邪教組織、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考核,對在招聘中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考核確定為不合格。所有考核對象須于7月15日至19日持所有證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到教育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并將個人人事檔案轉到教育局檔案室?己瞬缓细、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人員,不予錄取。
(五)聘用
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將分批在江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一年,一年期滿后經所在學?己瞬缓细裾撸枰越馄。
定向招聘的山區(qū)偏遠小學教師與報考其他類別的教師分開錄取,單獨按考試成績分學科劃線錄取,錄取后由教育局統(tǒng)一安置到上述15所學校,并與教育局簽訂一份為山區(qū)偏遠小學服務至少為5年的補充協(xié)議。
(六)遞補聘用
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不服從組織調配、不按時報到的人員,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若有擬聘用人員因資格復審不通過、體檢不合格、主動放棄等因素造成招聘計劃缺額的,則分類別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若該類人員遞補對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遞補,不足名額按報名人數(shù)不足情況處理。若因報名人數(shù)不足造成招聘計劃缺額或本年度其它各類招聘計劃數(shù)(含提前批中小學教師招聘、幼兒園教師招聘、職教專業(yè)課教師招聘)有缺額的,不足名額從中學和小學(含普通小學和山區(qū)偏遠小學)語文筆試入圍且未被錄用人員中,按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輪流遞補錄取,若該類人員遞補對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遞補。遞補錄取對象原則上安置在相對偏遠學校任教。若提前批幼兒園教師招聘有缺額的,先從幼兒園教師A類招聘入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再有缺額的,從幼兒園教師B類招聘入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其它事項
1、江山市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xiàn)各類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江山市教師招聘工作無關。
2、招聘相關信息(招聘公告、考試通知、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等)只在 “江山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請注意查看。
江山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jjedu.com/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江山市區(qū)云賓路18號);
聯(lián)系電話:朱老師:0570-4071670;黃老師:0570-4965212。
六、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附件:
1、附件1: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rar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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