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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3〕27號),經(jīng)順昌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3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中學14名:其中城區(qū)中學語文、物理各1名,地理、道德與法治各2名;農(nóng)村中學英語、物理、歷史各1名,語文2名,道德與法治3名。
2.順昌中等職業(yè)學校4名:數(shù)學、道德與法治各2名。
3.小學21名:其中城區(qū)小學語文4名,數(shù)學、道德與法治、科學、心理健康各2名,體育1名;農(nóng)村小學語文3名,數(shù)學、美術各2名,音樂1名。
4.幼兒園14名:其中城區(qū)幼兒園12名;農(nóng)村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2名。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3年順昌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職位簡章》。
二、招聘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要求。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間出生),若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6.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7.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5年。
8.各招聘崗位條件以《簡章》的要求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③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④有精神病史的;⑤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⑥現(xiàn)役軍人;⑦未達到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⑧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
2.報考者畢業(yè)證書,必須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放寬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者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語文學科教師需持二甲及以上普通話證。
3.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4.國內(nèi)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nèi)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nèi)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取得國外院校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考辦法及成績計算
1.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
2.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總分計算辦法:按筆試成績(折成百分制后)與面試成績各占50%比例計算(考試成績總分=筆試成績(折成百分制后)×50%+面試成績×50%),總分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成績總分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shù)。同一學科2名以上考生考試成績總分相同的,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名次按筆試成績中《專業(yè)知識》成績排列。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報名方式:本次教師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招聘考試統(tǒng)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eeafj.cn,)進行報名。
3.注意事項: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閱讀網(wǎng)上報名有關事項,按招聘崗位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忌鷳獙μ峤坏男畔⒇撠煟蚩忌峁┑男畔⒉粶蚀_而無法通過資格初審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由順昌縣教育局對網(wǎng)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報考者通過網(wǎng)絡報考平臺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被視為報考者所具有的唯一報考資格(入圍面試后,順昌縣教育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三)筆試
1.筆試時間為4月30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包括“專業(yè)知識”,共設31個科目類別(參見附件),由應聘者根據(jù)本人所報考崗位類別選擇其中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教育綜合知識”,該科目是每位應聘者必考科目。
3.開考比例:中小學、幼兒園各職位招聘人數(shù)按報名實有人數(shù)開考。
4.成績查詢:2023年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市、縣(區(qū))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5.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60%+“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
6.2023年新任教師招考筆試成績設定合格線為原始分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參加面試。
(四)資格復核
1.進入面試后,順昌縣教育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2.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學位)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五)面試
1.面試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具體方案,將在順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3.面試形式:a.面試采取片段教學形式。b.體育、音樂、美術及幼兒教師崗位加試專業(yè)技能。
4.面試考生的通知與遞補:參加面試的考生由順昌縣教育局提前兩天負責通知,若面試人選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放棄資格,由縣教育局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天,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5.面試成績合格線: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
6.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將在順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六)體檢、考核
1.面試成績合格,以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學科崗位數(shù)1:1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3.參加體檢的考生由順昌縣教育局負責通知并組織體檢。
4.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nèi)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工作實績等各方面的表現(xiàn)。考核形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調(diào)查了解情況等?忌鷳诠俭w檢結果15日內(nèi)將個人檔案寄送至順昌縣教育局人事股,若報考者有弄虛作假或不按規(guī)定提供考生檔案等相關考核材料,將不予聘用。
5.因體檢不合格或報考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1.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在順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沒有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并一律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原則上應相應遞補。遞補人選分別由縣教育局綜合考生的筆試、面試等情況,按規(guī)定程序研究確定。
3.擬聘用城區(qū)幼兒園、鄉(xiāng)鎮(zhèn)中學、中心小學人員根據(jù)最后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相應學科崗位。
4.本次公開招聘的教師在本縣教育系統(tǒng)內(nèi)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不得提出調(diào)動及參加其他崗位招聘考試。未能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應征服兵役除外),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八)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如需補充招聘,將另行通知。
五、加分手續(xù)辦理
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期滿合格證書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校畢業(yè)生及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xù)。請符合條件的考生于筆試成績公布之前(正常上班時間)到順昌縣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加分手續(xù),逾期不予辦理。加分人員名單將在順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有明確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按累加計算)。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
六、其他
1.報考順昌縣中小學幼兒園職位的考生咨詢電話及網(wǎng)址:順昌縣教育局人事股:0599-7830715,廖老師。順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fjsc.gov.cn/cms/html/scxrmzf/index.html。
2.本方案由順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