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司法體制改革后審判輔助人員緊缺問題,經靖西市人民政府批準,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審判輔助人員(非政法專項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1、法官助理崗位15名。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1)辦理案件的排期;
(2)指導當事人舉證,協(xié)助法官完成庭前會議、證據交換等工作;
(3)協(xié)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和訴訟中調解工作;
(4)協(xié)助法官調查取證;
(5)受法官指派或協(xié)助法官辦理保全、鑒定、評估等工作;(6)收集與案件審理相關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指導案
例、裁判指引等參考資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
(7)參與或列席合議庭討論案件;
(8)協(xié)助法官草擬法律文書;
(9)接待當事人;
(10)協(xié)助法官開展調研、審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11)負責綜合業(yè)務系統(tǒng)中的信息錄入和相關流程的辦理;(12)辦理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書記員缺位時,由法官助理代行書記員的職責。
2、書記員崗位35名。
書記員在法官的指導下,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以下職責:
(1)辦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續(xù);
(2)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及訴訟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
(3)承擔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4)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5)擔任案件庭審筆錄、合議筆錄等記錄工作;
(6)做好庭審的錄音錄像準備工作;
(7)校對、印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8)整理、歸檔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自愿從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覺學習司法規(guī)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2.法官助理需具有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書記員需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有司法工作經驗優(yōu)先。
3.法官助理、書記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于即日6月1日起(工作日)前往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領取并填寫《靖西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攜帶以下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身份證、學歷學位、法律資格證及2張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提交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審查。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和考試
1.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2.組織報考人選進行中文錄入等考試。
3.根據考試成績,按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考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后,因身體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現體檢人員缺額時,按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七、用工方式
根據政審考察情況由院黨組討論確定聘用人選,組織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試用期1個月,派遣期1年(含試用期),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派遣期滿后可繼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八、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試用期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
聘用制書記員試用期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
根據有關規(guī)定單位另為聘用法官助理、書記員繳納“五險”(每人約800元/月),出差差旅費按在職在編干警標準執(zhí)行,在本院工作滿一年后,每年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帶薪休假。
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靖西市新靖鎮(zhèn)繡球大道981號(靖西市國家稅務局旁)
聯系電話:0776-6211555。
招聘事宜由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