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貴港市公安局宣傳科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宣傳文職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公安宣傳文職人員共2名(男女不限),負責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平臺的運營維護推廣,重大新聞事件文字影像記錄、采編及后期制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愿意從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
2.年齡40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大專及以上學歷,中文、新聞、廣告、廣播電視等專業(yè)或有相關崗位工作經驗者。
3.文字功底好,新聞宣傳意識強,有較強的專題策劃、信息采編、溝通協(xié)調能力,至少符合下述其中一項的技能要求。
(1)熱愛新媒體行業(yè),熟悉網絡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溝通技術、傳播方式和品牌推廣;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件,會使用PS等制圖軟件,對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開發(fā)有一定的了解。
(2)具有一定的電視編導業(yè)務功底,能獨立完成專題宣傳的策劃、撰稿和后期編導,會使用AE、EDIUS等視頻制作軟件和攝影器材,具備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條件。
三、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試用——正式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
貴港市公安局宣傳科(金港大道558號貴港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大樓7樓宣傳科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0775-4572012。
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從于2016年7月30日下午下班前到貴港市公安局宣傳科報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大學畢業(yè)證、學位證或駕駛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各一份,個人履歷表及近期同底板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目前已就業(y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持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二)資格審查
貴港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聘用及管理
經考察合格后,確定為聘用的人員,與貴港市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工資1600元。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崗,在市公安局宣傳工作必須滿一年以上,基本工資待遇為:每月2000元(含五險),有適當下鄉(xiāng)補貼,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休假。
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貴港市公安局宣傳科報到工作,對逾期不報到或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重新簽訂合同予以續(xù)聘,貴港市公安局可根據考核結果和合同規(guī)定做出對聘用人員留用或解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