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guī)〔2012〕1號)精神,結合宜昌市直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3個事業(yè)單位,3個崗位,共招聘3人。詳見《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c12333.gov.cn/)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等網站發(fā)布《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至28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宜昌市人事考試院(環(huán)城北路40號,人社服務大樓四樓414室)。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工作經歷及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審核通過后交報考單位)、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宜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lián)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時經資格審查通過者交筆試費100元。本次集中公開招聘只受理現(xiàn)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見附表“其它條件”)。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鄂政發(fā)[2011]84號文件規(guī)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yōu)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報名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筆試成績加5分。
6、準考證發(fā)放
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5年10月30日(8:30—11:30,14:30—17:30)到宜昌市人事考試院(環(huán)城北路40號,人社服務大樓三樓339室)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共兩科,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文學等,專業(yè)知識以崗位要求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
(2)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部分特殊崗位按招聘崗位職數1:2,若超過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xiàn)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市人社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核,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方案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制定,(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在面試時需增加專業(yè)技能操作測試的,應在面試方案中予以明確),并在面試7日前報送市人社局審定備案后組織實施,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面試要求?忌毘止P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過發(fā)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忌C合成績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市人社局網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有行業(yè)要求的,按行業(yè)要求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市人社局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市人社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市人社局下發(fā)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xù)。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guī)[2012]1號)文件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2、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政策監(jiān)督電話:0717-6056626;舉報電話:0717-6056819;報名咨詢電話:詳見《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
附件:
1、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
2、宜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1、2015年下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