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豐順縣教育局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各學校、縣實驗幼兒園、縣青少宮:
根據梅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我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5]21號),為確保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請各校按省、市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執(zhí)行,及時將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和要求向社會宣傳、公布,F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審批發(fā)證
一、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9月21日8時至9月30日17時(不含周末和節(jié)假日),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確認地點:豐順縣教育局人事股。
現場確認時間內申請人應提交以下相關認定材料:
1、申請人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從網報系統(tǒng)下載,A3紙雙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在編正式教師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在編在職及任教年級學科證明。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
(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非在編正式教師需提供);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張(必須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同一底版的照片)。其中1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另1張用于體檢表。
2、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認定費用: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規(guī)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認定費用現場確認時一并繳交。
四、體檢: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進行體檢,現場確認時領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然后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yī)院體檢(體檢費自付)。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初定10月中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豐順縣教育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抄送:本局各股室、組、站、中心
附件1:關于開展我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5]21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