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樂清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告
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師〔2011〕124號)及《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師函〔2016〕60號)精神,現(xiàn)就樂清市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樂清市教育局負責全市范圍內(nèi)的“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案呒壷袑W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申請人可查閱溫州市教師教育網(wǎng)/教師資格認定相關通告)。
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地在樂清(包括戶籍不在樂清,但人事檔案掛靠樂清市人才市場),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向樂清市教育局提出認定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樂清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
二、認定對象
(一)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二)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
已獲浙江省統(tǒng)考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的人員不屬于本次教師資格認定范圍。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nèi)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網(wǎng)報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wǎng)上申報(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正式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4日——10月20日
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30—20: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開放。
四、網(wǎng)報方式
(一)參加“國考”筆試、面試合格的人員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員網(wǎng)報入口”(紅色入口)選項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閱讀“申請人必讀”。
2.確認“服務條款”。
3.填寫“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統(tǒng)考合格證編號,請登錄http://www.ntce.cn,從“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4.選擇“認定機構”。該頁面上部分信息直接從系統(tǒng)中提取,下部分選擇認定機構。其中,認定高中、中職及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請選擇“市級認定機構”;其他的請選擇有關縣級認定機構。
5.選擇“確認點”。
6.閱讀“注意事項”。
7.填寫“申請材料”。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nèi)正面,免冠,無頭飾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8.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wǎng)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國考”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二)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員網(wǎng)報入口”(綠色入口)選項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閱讀“申請人必讀”。
2.確認“服務條款”。
3.選擇“認定機構”。首先選擇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然后選擇相應認定機構。其中,認定高中、中職及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請選擇“市級認定機構”;其他的請選擇有關縣級認定機構。
4.選擇“確認點”。
5.閱讀“注意事項”。
6.填寫“身份信息”。
7.填寫“申請材料”。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nèi)的正面、免冠、無頭飾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8.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wǎng)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
申請人網(wǎng)上填報申請信息后,需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隨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提交認定機構。在申請人登錄后(“國考”紅色入口),點擊頁面右側的“打印申請材料”,可以在頁面的預覽窗口內(nèi)看到申請表樣式,系統(tǒng)默認選擇的是A4版式。點擊預覽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鈕,則打印所有頁面。之后請將該表4張A4紙按順序翻印成1張A3紙格式。
《思想品德鑒定表》在頁面“資料下載”中,點擊下載按A4紙格式打印。
五、現(xiàn)場確認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6年10月25日——10月27日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wǎng)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未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網(wǎng)報系統(tǒng)將于10月20日關閉。請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樂清市教育局進行現(xiàn)場確認,逾期恕不辦理。樂清市教育局地址為樂成公安東路104號,聯(lián)系電話:62523943。
六、現(xiàn)場確認攜帶資料
1.《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A3紙正反面打印,頁面次序不能顛倒;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戶籍(戶口本)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包括掛靠樂清市人才市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僅需復印戶口簿主頁和有申請人信息頁;
4.學歷證書(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大學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6.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網(wǎng)站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不需提供);
7.《思想品德鑒定表》(填報后網(wǎng)上打印,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蓋公章。申請人為待業(yè)、臨時用工、臨時聘用代課人員、私企員工、民辦學校教師等,需先由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填寫第8欄“有無犯罪記錄”蓋印后,再到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進行鑒定蓋章);
8.與網(wǎng)報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5張。2張粘貼在申請表照片粘貼處,2張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申請學科后涂一半膠水輕輕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1張照片自己保留供體檢時用。
七、復審、網(wǎng)絡公示、體檢
現(xiàn)場確認結束后,樂清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做再次復核。復審合格后,在樂清教育網(wǎng)公示一周,接受監(jiān)督。
通過認定合格者,均須參加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申請人需及時查閱樂清教育網(wǎng)/公告公示欄)。12月20日前發(fā)放認定通過者教師資格證書。
樂清市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