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5〕1號)精神,結合省情和我省九年來“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目標和范圍
通過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選拔招聘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我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縣、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原“兩基”攻堅縣、地震重災縣、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連片特困地區(qū)以外的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chuàng)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5年,我省擬在以下 53個縣(市、區(qū))實施“特崗計劃”。具體為:榆中縣、永登縣、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白銀區(qū)、平川區(qū)、麥積區(qū)、甘谷縣、秦安縣、清水縣、武山縣、張家川縣、安定區(qū)、通渭縣、隴西縣、渭源縣、臨洮縣、漳縣、岷縣、武都區(qū)、宕昌縣、成縣、康縣、文縣、西和縣、禮縣、兩當縣、徽縣、莊浪縣、靜寧縣、鎮(zhèn)原縣、寧縣、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環(huán)縣、慶城縣、臨夏市、積石山縣、康樂縣、和政縣、東鄉(xiāng)縣、廣河縣、臨夏縣、永靖縣、臨潭縣、卓尼縣、舟曲縣、迭部縣、碌曲縣、瑪曲縣、合作市。全省擬計劃招聘農村特設崗位教師 3400名(包含2014年已簽約農村碩士),聘期3年。
各設崗縣(市、區(qū))擬選拔招聘人數(shù)以省教育廳核準的計劃和崗位為準(見附件1,以電子版上傳至省教育廳網站,不再印發(fā))。
二、基本原則
(一)選拔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原則。
(二)特崗教師的安排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搭配。
(三)自2015年起,特崗計劃設崗縣(市、區(qū))的縣城學校不再列為特崗計劃設崗學校,特崗教師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小學學前教育崗位)任教。
(四)特崗教師實行公開選拔、按崗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4.甘肅生源(因婚將戶籍遷入甘肅的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二)學歷要求
報考農村中小學崗位的畢業(yè)生須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往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應屆師范類?飘厴I(yè)生;報考農村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的畢業(yè)生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往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應屆?飘厴I(yè)生。
以上符合條件的往屆畢業(yè)生必須為2010年暨以后畢業(yè),尚未就業(yè)且持有《擇業(yè)通知書》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門的就業(yè)報到證(無具體就業(yè)單位)。已經簽約的2015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可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但必須要進行網上報名。
(三)專業(yè)要求
報考農村中小學文科和理科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為相關或相近專業(yè);報考中小學音體美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為音樂、舞蹈、美術、體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相近相關專業(yè)目錄參照去年執(zhí)行;報考農村小學學前教育崗位須為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或相關相近專業(yè),本科相關相近專業(y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的教育學、科學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術學、藝術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美術學、繪畫、雕塑專業(yè),?葡嚓P相近專業(yè)須為《普通高校高職高指導性專業(yè)目錄》中的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初等教育、現(xiàn)代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專業(yè)。
(四)資格要求
師范類畢業(yè)生可直接報考,非師范類畢業(yè)生要具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的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的頒發(fā)的筆試成績合格單)。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沒有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得現(xiàn)場報名。網絡報名地址為http://tg.ncss.org.cn。在報名過程中,如有網站操作相關問題,請聯(lián)系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10-66097183轉601,郵箱:tg@ncss.org.cn。
2.現(xiàn)場報名地點在特崗實施縣(市、區(qū))指定的地點。
3.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須持身份證、畢業(yè)證(或學校就業(yè)指導部門開具的證明)、《擇業(yè)通知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進行報名。省內高校畢業(yè)生報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費向畢業(yè)生發(fā)放,省外高校畢業(yè)生報名表由畢業(yè)生登錄甘肅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sedu.cn)自行下載。報名表由考生、設崗市(州)和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留一份。
4.特崗實施縣(市、區(qū))要根據本地教師需求以及本地畢業(yè)生專業(yè)分布情況,科學合理設置招聘崗位?忌瓿删W上報名后,如同一崗位有過多報考者,現(xiàn)場報名時,實施縣(市、區(qū))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況下,指導考生重新選報報名人數(shù)較少的崗位或其他招聘項目。對不足3:1報考比例的崗位且無法調整的,在考試前由實施縣(市、區(qū))劃定最低控制線報市(州)審定后向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和考生本人公布。最終報考崗位以現(xiàn)場報名崗位為準。
5.報考特崗計劃的考生不能再報考民生實事就業(yè)項目和基層服務項目中的其他項目。重復交叉報名者,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在其生源地縣(區(qū))報名,具體以各設崗縣(區(qū))公布的生源要求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志愿服務縣,不作調劑。志愿到無生源要求限制的設崗縣(區(qū))服務的畢業(yè)生必須到該縣(區(qū))報名并參加考試。
6.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guī)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大小小于20kb),領取準考證時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畢業(yè)生報名資格,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報考條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報市(州)復審后于6月5日前報省教育廳進行審核。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yè)生不得參加全省筆試。
(三)考試(筆試)組織
1.考試(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占150分,總分300分。
公共基礎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和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學前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shù)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相關專業(yè)知識;小學學前教育崗位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相關專業(yè)主要內容包括:職業(yè)道德與基本素養(yǎng)、教育知識與應用、保教知識與能力。
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15年7月11日,9:00—11:30;
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2015年7月11日,14:30—17:0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各設崗縣(市、區(qū))要依據招聘崗位和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要嚴格按各崗位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凡出現(xiàn)小數(shù)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中小學教師面試工作由各設崗縣(市、區(qū))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組織進行。小學學前教育崗位面試和省政府扶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項目一并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各地要認真組織面試工作,嚴格面試程序,保證考試公開、公平、公正。
(五)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各設崗縣(市、區(qū))要按照中小學崗位筆試成績(300分)/3×70%+面試成績(100分)×30%,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筆試成績(300分)/3×50%+面試成績(100分)×50%換算總成績,并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由設崗縣(市、區(qū))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州)復核。設崗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2015年8月5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附件3)上報省教育廳。各市(州)上報的擬聘用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進行資格審核并經網上公示后報教育部。
(六)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地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于一周的崗前培訓,并在上崗前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上崗情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9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七)信息管理
各設崗縣(市、區(qū))要在特崗計劃信息管理服務系統(tǒng)中做好報名、審核、錄用、上崗確認及信息更新等工作,對特崗教師進行科學管理。8月20日前將正式上崗教師信息,通過教育部特崗系統(tǒng)報教育部、財政部,作為核撥中央補助經費的依據。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09]3號)、《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yè)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05]18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guī)定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三)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xiàn)優(yōu)秀的,給予表揚;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xù)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自主擇業(yè)。
(四)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繼續(xù)任教的,經設崗市(州)教育、人社部門同意,由設崗縣(市、區(qū))教育、人社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合格的,不進行其他考試,由設崗縣(市、區(qū))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當?shù)刎斦y(tǒng)發(fā)范圍,保證其享受當?shù)亟處熗却,省上不再行文?/P>
(五)三年服務期滿后,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留在志愿服務地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yè)。
六、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并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shù)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市、區(qū))根據當?shù)赝葪l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市、區(qū))政府承擔。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面試費用由設崗縣(市、區(qū))負擔,不得向畢業(yè)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事宜
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tǒng)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設崗縣(市、區(qū))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本細則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1.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需求表.xls
2、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聘用人員信息匯總表.doc
1.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需求表.rar
2、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聘用人員信息匯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