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2013年公開招(選)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推進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經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中小學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選)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備?萍耙陨蠈W歷。
3、具備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其中報考語文學科的教師必須取得普通話二甲及以上證書。
4、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規(guī)定。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選聘條件
參加選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除具備招聘條件中的1、2、3、4條外,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特級教師、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教師,且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特殊技能的緊缺急需人才,個人專項成果受到省級以上教育專業(yè)機構評比表彰或認定的,且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地市級(含)以上骨干教師、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課堂教學競賽一等獎、拔尖人才。獲獎學科需和參加選聘學科一致,且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且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招(選)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招(選)聘中小學教師共32人,其中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8人,公開選聘優(yōu)秀中學教師4人。詳見附件《合肥高新區(qū)2013年招聘教師崗位表一》、《合肥高新區(qū)2013年選聘教師崗位表二》。
四、招(選)聘程序和辦法
1、考生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報名,統(tǒng)一報名時間為 2013 年 5月 9 日9:00至5月 15 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忌仨氂趥人報名24小時后至 5 月 16 日16:00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忌钚畔⒈仨毰c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如資格初審通過,請于 5 月 17 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報名繳費結束后,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足1:3的,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回報名費,改報考生需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改報時間為 5 月 20 日9:00至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考生于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直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選聘人員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2、2013年5月8日至10日、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應聘人員持本人簡歷及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用證書、以及能證明符合選聘條件的證書或文件、報考語文教師學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到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創(chuàng)新服務中心602會議室。地址: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望江西路860號(望江西路與創(chuàng)新大道交口創(chuàng)新大廈一樓)。
3、報名后,由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局、社會事業(yè)局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直接進入面試人員,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試網、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局網及社會事業(yè)網上公布。
4、報名人數(shù)與選聘崗位比例不足1:3的,將選聘的崗位由選聘方式調整為招聘方式,崗位數(shù)不變(以及時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三)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學設計》三科:
(1)《教育教學理論》:內容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學科專業(yè)知識》:主要為所報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yè)知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3)《教學設計》:不指定教材,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教育教學理論》設定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考生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時間為6月1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學理論》 ;
10:00~12:00《學科專業(yè)知識》 。
下午:2:30~4:30《教學設計》。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2位。經查卷環(huán)節(jié)后,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1:3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確定;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再次相同,則按《教學設計》成績高低確定;全部相同,則均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參加筆試并被確定為參加面試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復審,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考生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報考語文教師學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攜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屆畢業(yè)生高校還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的,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后繳納面試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