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平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
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3年度平邑縣公開招聘11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心理障礙;
6.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應聘人員應為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或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間出生);
8.已在平邑縣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的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聘人員,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應聘高中教師須是臨沂市生源或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應聘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須是平邑縣生源或平邑縣常住戶口;
9.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10.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其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及相關證書。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證明。
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1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shù)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由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同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招聘單位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2013年5月6日—11日16:00。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yrs.gov.cn)或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lyrs.gov.cn),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專業(yè)名稱必須填寫規(guī)范完整,與本人畢業(yè)證一致,填寫至少2個聯(lián)系電話),且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2.初審
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隨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應聘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退回由應聘者補充。
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由平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網上報名期間,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3.網上繳費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2013年5月7日-12日16:00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請務必登陸報名網站打印《2013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2013年5月22日-24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jù)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
11日(8:30-12:00,14:00-17:00),攜帶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平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平邑縣人才市場二樓,縣城蒙山大道267號)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