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蕪湖市繁昌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定,經批準,中共繁昌縣委組織部、繁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繁昌縣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7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共計47名。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表。
三、組織方式
2013年繁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審批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繁昌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報考條件要求的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各崗位的年齡、專業(yè)、學歷等要求見崗位表。其中,“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并如實填寫《2013年繁昌縣教師招聘資格審查表》。
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
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訊方式,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2013年4月22日—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繁昌縣教育局會議室(縣政務新區(qū)二樓),5月9日—10日領取準考證。
2、資格審查
縣招聘工作領導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皖價費〔2009〕118號)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90元(《公共知識》、《專業(yè)知識》),進入面試的人員再交面試費每人80元。
報名確認截止后,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個別緊缺特殊專業(yè)崗位,經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可放寬到2:1開考。對于取消招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于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 試(閉卷)
教師崗位筆試科目《公共知識》(滿分100分)、《專業(yè)知識》(滿分100分)。各崗位筆試科目內容詳見《繁昌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公共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按3:7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為2013年 5月11日上午8:30-11:00。筆試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各崗位設定《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達到5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個程序。
(三)面 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
按照應試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招聘崗位的計劃,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人員名單,最后1名出現(xiàn)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
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單位參加某一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shù)線。對于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為試教與答辯:試教內容為所報職位本學段教學內容,每學科出5個課題(均為第一學時)。試教時間20分鐘,答辯時間10分鐘。從命制的課題中抽出試教課題撰寫第一課時教案,時間為40分鐘; 抽簽確定上課順序,上課時間20分鐘,到時叫停,然后回答評委 1-2個問題。
職教中心崗位專業(yè)課面試為實際操作技能測試。
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為教學實踐能力與專業(yè)技能測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