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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太和縣教育系統(tǒng)教職工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太政辦秘〔2022〕31號),今年我縣擬引進第二批縣外在編在崗義務教育階段教師2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數(shù)、崗位
此次引進教師的學校為公辦中小學校,引進教師為事業(yè)編制。此次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崗教師義務教育階段25人。其中,曙光中心學校10人、民族中心學校3人、鏡湖中心學校3人和新城中心學校9人。
二、引進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師德品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上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與報考學段相應的學歷要求;
(五)具有與崗位要求相符的專業(yè)技術職稱;
(六)具有與報考學段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可申請初中、小學相應崗位,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可申請小學相應崗位。
(七)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此次引進:
1.試用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
2.報名地點:太和縣教育局人事股(太和縣鏡湖東路與曙光路交叉口南、富民家園小區(qū)西門北側辦公樓三樓)。聯(lián)系電話0558-8662196,0558-8620882。
3.提交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5)2023年年度考核結果材料;
(6)獲獎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7)本人簡歷;
(8)所在學校出具的教師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包含教師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師德品行、在崗情況等方面);
(9)由現(xiàn)任學校、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和編制部門蓋章的《太和縣2024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崗教師審批表》(見附件,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交復印件的同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查閱,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原件的,須書面承諾保證復印件真實有效,并在體檢前提供原件,否則取消體檢和引進資格。
另外,已參加我縣第一批引進未入圍的教師只需要提供由現(xiàn)任學校、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和編制部門蓋章的《太和縣2024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崗教師審批表》(一式四份)。
(二)筆試
報名結束后,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60分為合格線。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等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引進人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地點:太和縣內指定三甲醫(yī)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程序、項目、標準、紀律按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組織考察。太和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組織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工資情況、編制性質、思想政治表現(xiàn)、師德品行、在崗情況、獲獎情況、人事檔案等方面情況,同時進行入職背景審查。進入考察階段人員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五)擇校定崗
擇校定崗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擇定后不得更改。如分數(shù)相同,獲得縣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教學類評比(優(yōu)質課、教師基本功大賽)獎項高的優(yōu)先(以最高獎項為準);如仍不能確定,從教年限長者優(yōu)先。
(六)公示
擇校定崗人員確定為擬引進人員,在太和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七)遞補引進
因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經(jīng)查實不能引進的;或擬引進人員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且引進學校需要遞補的,按筆試成績確定遞補名單。
(八)辦理引進手續(xù)
擬引進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由引進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五年。對在一年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引進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引進資格:
(一)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引進資格的;
(二)引進人員在考核、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三)引進、調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四)引進教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上崗的;
(五)屬于本公告報考條件中不得報名情形的。
太和縣教育局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太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