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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莫旗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莫旗教育系統(tǒng)教師交流辦法》,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莫旗教育系統(tǒng)面向旗外選調教師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總體要求。堅持德才兼?zhèn)、按需設崗、人崗相適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為推動我旗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選調人員范圍、選調職位及選調計劃
本公告所指選調人員為在莫旗以外地區(qū)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本人擁有莫旗戶籍或籍貫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莫旗戶籍的;
3.莫旗機關事業(yè)單位(含外駐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本次計劃選調教師20名,選調工作具體人員范圍和職位條件詳見《2023年莫旗教育系統(tǒng)面向旗外選調教師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組織形式
2023年莫旗教育系統(tǒng)面向旗外調轉工作,通過試講確定選調人員,試講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選調。根據(jù)得分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分數(shù)并列的職稱高者優(yōu)先、職稱也相同的通過結構化面試的方式評分確定。
四、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除應具備《莫旗教育系統(tǒng)教師交流辦法(試行)》要求的基本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具體崗位需求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詳見《職位表》;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調動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相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服務期的人員;
6.轉任后即構成任職回避關系的人員;
7.干部人事檔案中存在不宜調轉問題的人員;
8.列編渠道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違反組織人事相關工作規(guī)定情形的;
10.未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及當?shù)亟M織、編制、人社部門同意的人員。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23年9月11至9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9月12日17:00時;
(三)報名地點:莫旗教育局人事股(巴特罕公園東體育館三樓);
(四)報名人員需填寫《2023年莫旗教育系統(tǒng)面向旗外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個人簡歷填寫應從就讀大學至報名開始之日止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經歷應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yè)、學位;工作經歷應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職務;未就業(yè)時期的經歷應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yè)”。凡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調轉資格;
(五)《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yè)類別或專業(yè)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xiàn)行高等教育專業(yè)目錄設置。報名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yè)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對現(xiàn)行專業(yè)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yè)、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報名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專業(yè)要求;
(六)報名人員對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后,由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資格審查材料在報名時一起交給工作人員;
(七)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取消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導致一天內三次未能聯(lián)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在報名現(xiàn)場或當日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其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公告確定的報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tǒng)一審查尺度,不得隨意放寬專業(yè)條件。建立雙人審查等制度,對報名人員所學專業(yè)界定不清的,按教育部門相關規(guī)定,集體研究后再做決定。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調轉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調轉資格,即時取消調轉資格。
(二)資格審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經相關單位領導審核簽字蓋章的《報名表》3份;
2.報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信網二維碼學歷驗證報告;
5.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6.紀檢監(jiān)察部門出具的廉政證明材料(需加蓋出具證明部門公章);
7.報名人員所在單位編制證有關情況復印材料,包括編制證首頁和報名人員所占編制情況頁。
以上復印材料須要素齊全:即復印人、審核人、復印時間、“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公章,紙質報名材料不退回。
七、綜合素質測試
試講教材范圍:現(xiàn)行教材。
試講具體內容:試講時間為15分鐘,備課時間為40分鐘,不用學生,不用輔助教學媒體,設計提問及運用輔助教學媒體時,考生可以說明,試講時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筆。試講主要考查學科知識體系、課程意識和能力、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運用教學資源等能力,以及教學語言、板書、講解等基本技能。
試講設立評委組,每組7人,試講期間對所有評委實行全封閉管理。評委從呼倫貝爾市其他旗市區(qū)或外省聘請。要求評委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教齡15年以上,且每組評委中至少有兩名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試講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試講成績?yōu)槊课辉u委所給分數(shù)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試講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字,四舍五入)。
試講結束后,對評分表、成績匯總表等原始材料進行整理建檔,全程錄像,以上材料存檔不少于一年。
八、體檢與考察
對試講合格擬調轉人員莫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莫旗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資格。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建考察組(至少2人組成)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擬調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并形成具體的考察材料。同時就有關情況征求當?shù)丶o委監(jiān)委、公安等部門意見。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考察組確定。考察不合格的,經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調轉資格。
九、公示
(一)根據(jù)試講和考察結果,進行集體研究確定擬調轉人員,在莫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擬調轉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教育局將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存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調轉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對有影響調轉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其調轉資格,待查實后由做出是否恢復其調轉資格的結論,并報人社部門審批。
十、遞補
(一)試講工作啟動48小時內,如遇考生放棄,則按試講成績依次遞補;超過48小時,則不再遞補;
(二)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情形、干部人事檔案存在不宜調轉問題,以及在公示期結束前放棄的情形,取消調轉資格,并在對應環(huán)節(jié)根據(jù)試講成績等額遞補對應崗位考生,直到滿額為止;
(三)擬調轉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逆向調轉工作將堅決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二)擬調人員在測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調轉資格、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
(三)擬調人員須全面、如實、及時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實保證調轉工作順利進行和人崗相適,凡未按要求參加任一環(huán)節(jié),即視為放棄參加調轉資格;
(四)履職回避。工作人員涉及與考生有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五)本次選調工作的其他未盡事宜,由莫旗教育系統(tǒng)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lián)系人:田宏(莫旗教育局三樓人事師資股)
咨詢電話:0470-4616339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