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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市直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西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臨人社發(fā)〔2023〕10號)等政策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達的2023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yōu)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含2023年畢業(yè)的委培生、定向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2023年擬公開招聘教師52名。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市直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報考人員為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其畢業(yè)證(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yè)證及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公告發(fā)布前取得。
報考人員需在辦理聘用前取得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學段應與所報崗位要求的學科學段一致,高段學科可向下融通。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間出生,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報考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港澳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yè)單位就業(yè),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guī)定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將該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專業(yè)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崗位,不再進行補報名。
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yè)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yè)一致)。專業(yè)要求按具體專業(yè)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yè)證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應屬同一專業(yè)(類)。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yè)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崗位要求專業(yè)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fā)的相應《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所學專業(yè)為對應專業(yè)的可報考該崗位。
對報名者所學專業(yè)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yè)、專業(yè)型研究生專業(yè)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yè)等),由招聘學校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臨汾市域內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9.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六、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省人社廳官網“公開招聘”專欄)、臨汾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8月4日9:00至2023年8月8日18:00
報名網址: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linfen.gov.cn/)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市直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學校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學校中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如畢業(yè)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yè)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yè);國外畢業(yè)留學生的專業(yè)由招聘學校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并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8月4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8:00
資格初審在市教育局指導下,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2023年8月8日18: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2023年8月8日18:00至2023年8月9日18:00期間,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3.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原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fā)布通知,同時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4.改報崗位
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原報考人員,可于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8月10日9:00至2023年8月13日9:00
報考人員可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招聘學校聯(lián)系解決。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huán)節(jié)使用。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制?荚嚲C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8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心理學、教育學、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課堂教學分析、班級管理等。
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證明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4)筆試結束3天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成績。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huán)節(jié)。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敖處熖貚徲媱潯表椖咳藛T,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拔鞑坑媱潯表椖咳藛T,由團省委蓋章!稗r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和市農業(yè)農村局審核蓋章!叭б环觥庇媱濏椖咳藛T,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期間,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結束后,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3.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成立面試考官小組,每個考官小組一般為5至9人,招聘學校及其主管部門的考官人數只限1人。每個考官小組設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面試工作關鍵環(huán)節(jié)須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臨汾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招聘學校、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社區(qū)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院校、社區(qū)、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招聘學校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y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得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教育局將擬聘人選報市人社局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學校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huán)節(jié)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再次報考市直學校各類招聘。
七、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咨詢各招聘學校。
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崔老師0357-3304302
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王老師0357-2310902
監(jiān)督電話:0357-2683232(紀檢)
0357-2682775(人事)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yè)單位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市直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