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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東平縣學校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和教學工作需要,2023年東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58名(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yè)單位人員118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備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人員范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應聘;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三)崗位應聘條件
1.崗位專業(yè)要求。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主要根據教育行業(yè)特點和單位需要,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yè)學科目錄設置。應聘時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yè)證或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應聘人員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取得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yè)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與相應的畢業(yè)證書配合使用,依據輔修專業(yè)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yè)報考。
2.學歷學位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以及與國(境)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含教師資格證書)。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證要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以及與國(境)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其他可應聘情形。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2023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3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流程
報名在統(tǒng)一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等流程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認真閱讀《簡章》全文及《2023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通過網上報名平臺上傳有關信息和資料。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書證明證件騙取報名資格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應聘人員在應聘全過程中的言行表現,將作為政審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31日9:00-4月4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ongping.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4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撥打招聘咨詢電話。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縣教育和體育局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初審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縣教育和體育局在2023年3月31日11:00開始進行初審,審核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反饋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將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提交(修改)報考信息2小時后至2023年4月5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及時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4月5日16:00前向招聘單位或東平縣教體局反映,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反映,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3年3月31日11:00-4月6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個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3年5月10日9:00—5月13日9:30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2023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初審通過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將減免材料的電子版(所需材料見附件2,對材料進行掃描或拍照即可)發(fā)送至dpzg2011@126.com郵箱,郵件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郵件發(fā)送后請撥打招聘咨詢電話進行確認,超過審核確認時間的不再受理。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街道)招聘崗位,經泰安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已繳費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計劃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等情形,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暫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可按照國辦發(fā)〔2022〕13號要求,暫不提供教師資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東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誠信承諾書》。
2.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及其他相關證書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單位提供。
3.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及其他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
4.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在職人員以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交解除合同(協(xié)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3)。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6.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7.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后發(fā)布),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資格審查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試流程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重點考察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yè)知識、教材教法等相關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
(二)面試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并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在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本招聘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按照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等額組織體檢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如需組織加試另行公告。
五、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y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y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申請復檢。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范圍?h教育和體育局組成考察工作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疾旄鶕䦛徫粭l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疾旃ぷ鹘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疾飙h(huán)節(jié)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主管機關、縣教育和體育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時排列的名次依次選擇工作崗位。工作崗位一旦選擇不允許改動,不按規(guī)定選擇崗位的,按自愿放棄處理。選崗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對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由縣教育和體育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或《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編制、工資、保險等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最低服務期
本次招聘崗位設5年最低服務年限,聘用單位須在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或與受聘人員單獨簽訂最低服務期協(xié)議。
八、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要求,落實相關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信息將及時在東平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fā)布。
九、其他事宜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了解報名網站發(fā)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對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對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泰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本次招聘發(fā)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38-20926120538-2092613
監(jiān)督電話:0538-283007615662088107
咨詢時間:2023年3月31日至4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本簡章由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解釋。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