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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委組織部、江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fā)〈江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fā)〔2010〕573號)精神,現就2022年江門市江海區(qū)第三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15名,崗位及人數見《2022年江海區(qū)公開招聘教師(第三場)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性格開朗,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心理素質,有較強的責任心、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合作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狀況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無精神病史;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能力及技能條件;
5.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中小學語文崗位還需提供二級甲等普通話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5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相關條件的說明
1.本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guī)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專業(yè)、學歷、學位要求: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yè)的學歷及學位,使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yè)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附件2)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應聘者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修讀課程、畢業(yè)證上專業(yè)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
3.教師資格證:應屆生需提供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公告發(fā)布日期起算);符合《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院校出具的證明無效。非應屆生需提供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在職在編人員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須于報考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6.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guī)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單方面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被國家職能部門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14日16:00截止。
報考人員自行在“江門市江海區(qū)教師招聘報名平臺”(http://zpbm.jianghaiqu.net/loginsign.html)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生成報名表。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且使用有效身份證報名。電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文件類型為JPG格式,尺寸為168像素×240像素,不超過35K。
報名系統自動校對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確保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準考證打印
網上初審通過后,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忌鷳{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依據和證明,請妥善保管。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憑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報名,參加考試和體檢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電子身份證暫不能作為報名或考試的有效證件。
2.報考人員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皩W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求學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不計入工作經歷。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如無單位,填寫居住地址,具體到村居(務農或家庭主婦等);個體戶或企業(yè)人員填寫具體公司名稱店鋪等。
3.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應提供:①報名表(報名系統生成)。②居民身份證。③就業(yè)推薦表(須附有學校教導處蓋印的各科成績單)。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⑤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公告發(fā)布日期起算),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并書面承諾書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中小學語文崗位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⑥憑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還需提供就讀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國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⑦公告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社會人員報考時應提供:①報名表(報名系統生成)。②居民身份證、戶口本。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中小學語文崗位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⑥憑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還需就讀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國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⑦在職在編人員報考時還需提供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⑧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附件3)。公告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考試
(一)考試實施
1.考試方式:筆試+面試。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及綜合分析能力等;面試形式為模擬教學,即面對評委上課,模擬教學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科目的教學內容,現場提供相應面試材料。考生不得自帶參考資料、電子設備、教具等進行備考和模擬教學。每位考生的備考時間為15分鐘,模擬教學時間為15分鐘。面試材料來自現行中小學教材(不限版本)或相當于現行教材難度的材料。
2.考試時間:
考試(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江門高新區(qū)(江海區(qū))政務信息網教育局網站(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用人單位于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由于疫情原因,考試方式如有變化,以補充公告、短信或電話通知為準。
(二)考試成績
1.考試成績:
①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合格線以下的不能參加面試。符合加分政策的,筆試成績加10分(附件3),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同時提交筆試加分所需佐證材料。
用人單位于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③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格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以主評委面試環(huán)節(jié)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再次相同,則另行加考面試環(huán)節(jié),加考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面2位數,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面3位數。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2.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查詢公告發(fā)布后,考生可進入報名平臺查詢個人成績以及是否入圍面試。面試、綜合成績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高新區(qū)(江海區(qū))政務信息網教育局公布。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體檢人選名單按同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且綜合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等額確定,并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布。江海區(qū)教育局統一組織報考人員到縣區(qū)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以網上公布為準),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逾期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體檢的人員需于體檢當天攜帶報名所需證件原件交由工作人員核驗。
七、考察
通過考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區(qū)教育局對入圍擬聘用人員按程序進行考察,主要通過政治審查、查閱個人人事檔案、考察擬聘用人員現實表現情況等方式進行,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情況、核實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等。
八、資格復審及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江海區(qū)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發(fā)現擬聘人員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須的資格條件不符,或發(fā)現提交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以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江海區(qū)委組織部在“高新區(qū)(江海區(qū))政務網信息網組織部”網(http://www.jianghaiqu.net/jhqbb_100/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
九、試用及聘用
經公示且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區(qū)委組織部制發(fā)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通知書辦理報到、人事關系及檔案轉遞等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為在編教師。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遞補
出現以下情況,可以根據崗位需求,在報考相同崗位、相同組別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遞補人選:
(一)綜合成績入圍的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政審、聘用,或體檢、政審不合格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聘用人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
十一、監(jiān)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fā)〔2010〕573號),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單位無關。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所有應聘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工作,須在微信小程序“粵省事”粵康碼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或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現場考試。
(二)進入現場應聘者須憑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入場,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并接受體溫測試,應聘者應自備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面試時按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應聘者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應國家、省、市、地區(qū)最新指引執(zhí)行。
十三、聯系方式
單位:江門市江海區(qū)教育局
地址:江門市東海路338號三號樓七樓706室
政策咨詢電話:0750-3861643、3861660(江海區(qū)教育局人事與師資管理股)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50-3861907(江海區(qū)教育局辦公室)
附件1:2022年江門市江海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第三場).xls
附件2: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附件4:江門高新區(qū)(江海區(qū))教育概況.doc
中共江門市江海區(qū)委組織部
江門市江海區(qū)教育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