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試
考試為筆試和面試兩項內容。
在縣人社部門的指導下,考試工作由縣教科局組織實施,教科局履行直接責任?荚囈宦稍跇藴驶噲鲞M行,實行全程電子監(jiān)控錄像,錄像資料存檔。
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絳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
(1)筆試
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由具有資質的機構擔任。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一堂考完?偡100分,時間150分鐘。
筆試內容:
高中、初中各科教師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測試內容以高中、本科知識為主。
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測試內容以初中、高中知識為主。
幼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和幼教工作綜合應用能力等知識。
在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在“絳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查詢成績。
(2)資格復審
筆試考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該比例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各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和縣教科局共同負責,具體時間待定。
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檔案(辦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中心出具檔案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茖W歷無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提供)、網(wǎng)上報名登記表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已參加工作的需要另外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且沒有合格證書的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確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具體為: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及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和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滿已取得合格證書的,需攜帶合格證書進行資格復審。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滿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地縣公共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基金監(jiān)管中心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擬聘用前還須提供《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yè)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所空缺的面試名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予以等額遞補,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遞補工作進行一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并進行公示。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yè)技能等能力。
面試主要采取講課的方式。面試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教師擔任。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當場亮分,當場統(tǒng)分,當場宣布分數(shù)方式進行。面試成績?yōu)槿サ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shù)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shù)字。如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絳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綜合排隊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shù)。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不低于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時,采取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4.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數(shù)與崗位數(shù)的比例為1:1。體檢在縣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依據(jù)《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5.考察
考察由招聘領導組統(tǒng)一安排,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用人單位將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6.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絳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絳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7.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執(zhí)行國家見習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申報,人社局審核,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審批,財政部門列支。試用期滿,由人社部門和教科局共同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見。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報請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審批后予以轉正定級,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到有關部門辦理檔案、編制、工資等相關手續(xù)?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試用期),5年內不允許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并協(xié)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六、崗前培訓
被聘用的教師,由縣教科局組織業(yè)務培訓,時間不少于10天,經(jīng)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七、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一經(jīng)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應當執(zhí)行有關回避規(guī)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guī)作弊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絳縣教科局0359-652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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