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南昌縣面向全省在編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因教育發(fā)展需要,經(jīng)縣長辦公會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在編中小學教師。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范圍
1.共計選調44名。具體學校分布如下:洪億學校(銀億尚上城樓盤內)、洪科小學(萬科天空之城樓盤內)、岡上小學、廣福小學、塘南小學、涇口小學、向塘實驗學校、廣福一中、廣福二中、蔣巷二中、黃馬中學、鳳凰實驗學校。
具體崗位分解表待定
2.選調范圍:江西省范圍內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的教師(南昌縣在編在崗教師不在選調范圍之內)。
二、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思想素質好、熱愛教師職業(yè)、認真貫徹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附件1《南昌縣2018年面向全省選調在編中小學教師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4.年齡計算方式:35周歲以下指1982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77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2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此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政策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2007年元月以后未通過公開招考方式進入的在編教師;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采取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8年7月22日—7月28日,報考人員在公告發(fā)布之后登錄南昌縣教育科技體育信息網(wǎng)下載《南昌縣教育系統(tǒng)2018年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和《南昌縣2018年面向全省選調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信息匯總表》并按要求填寫后上傳到指定郵箱(ncxmxqsxd2018@163.com)(注:兩張表以“附件”形式上傳,以“報考崗位名稱+姓名”為文件名,如“小學數(shù)學張小平”)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50-11:50,下午1:30-5:00)。報名地點:南昌縣蓮塘一小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筆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2.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②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證書等能夠證明其從事對應學段學科教學工作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③打印填寫好《南昌縣教育系統(tǒng)2018年選調教師報名表》2份(附件2)。④誠信報考承諾書1份(附件4)。⑤報考學科任教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證明。⑥準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張(兩張分別貼于報名表貼照片處,再粘一張在第一張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⑦省、市級學科帶頭人(名師),省級骨干教師需提供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僅限于放寬年齡條件的考生提供)。
3.繳納考試費用50元。
(二)考試辦法
1.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的方式(不面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考試依據(jù)《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試題題型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2、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確需調整再另行公告)?荚嚲唧w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分學段、分學科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名(若末位并列,則根據(jù)先學歷高低、后教齡長短、再年齡大小確定排名順序)按崗位數(shù)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名單。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南昌縣人社局和南昌縣教科體局共同組織。各崗位根據(jù)排名按擬調人數(shù)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規(guī)定的時段內不能提供檔案視為放棄,因未通過復審以及放棄所產(chǎn)生的缺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四)錄取與選崗
政審合格人員按照排名順序錄取與選崗。選崗后產(chǎn)生的缺額不再替補。
(五)公示
擬調人員名單網(wǎng)上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未通過產(chǎn)生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辦理調動
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憑政府抄告單,為擬錄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其他
1.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各方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791-85714049(南昌縣教科體局);0791-85712813(南昌縣人社局)。
2.誠信報名:選調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3.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fā)〔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4.選調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民政府—部門—縣人社局網(wǎng)站”、南昌縣教育科技體育信息網(wǎng)、南昌縣教科體局微信公眾號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加選調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5.本公告由南昌縣人社局及南昌縣教科體局負責解釋(南昌縣教科體局咨詢電話:0791—85714049;南昌縣人社局咨詢電話:0791-85712813)。
6.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