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承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2011〕8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7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引進,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人才引進方式
按照制定人才引進工作方案、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人才引進崗位及數量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70名。其中: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5人(其中包括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司法局公證處差額事業(yè)編制1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0人;教育系統(tǒng)教師15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情見《承德市圍場縣2023年縣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圍場縣2023年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2)及《承德市圍場縣2023年教育系統(tǒng)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3)。
四、人才引進對象和條件
(一)人才引進范圍及對象
人才引進對象。根據崗位信息表的人才引進崗位確定人才引進對象。
(二)人才引進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19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引進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等條件。考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此次人才引進崗位專業(yè)參照《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等專業(yè)目錄設置;
國內研究生專業(yè)要求:除類別外,畢業(yè)證書所列專業(yè)名稱應與報考所設崗位要求專業(yè)名稱相同。對于取得國外(境外)學歷學位的報名人員,依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為其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載明的專業(yè),按照專業(yè)名稱相近、課程基本一致原則予以資格審核;
7.本次人才引進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持有《普通高校畢業(yè)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
(2)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yè)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yè))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承德市轄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或控制數管理)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含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7.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乇荜P系包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凡涉及到年齡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
五、人才引進程序和方法
2023年8月18日起通過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
1.報名程序
報名方式:統(tǒng)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網址: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報名時間:2023年8月21日8:30至2023年8月25日12:00。
繳費時間: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7:3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
報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人才引進政策和擬報考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承諾書》,按照規(guī)定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考試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及真實姓名等信息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程序,進行填表和預選報考崗位,并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免冠證件照片,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審核。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皩徍宋赐ㄟ^”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通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guī)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6)每名考生報名需繳納考務費100元。本次考試的報名考務費僅可通過網上銀行繳納,不設現場收費點,報考人員需按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費。
2.招錄計劃核減
崗位招聘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由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1.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1)筆試內容:
此次筆試由圍場縣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測驗》兩科。筆試兩科合成一張卷,成績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考試嚴格按照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加強對考試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充分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設備作弊,確保考試安全。
(2)筆試時間: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公告,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
(3)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荚嚻陂g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結束后,由圍場縣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分崗位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考生(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考生都進入資格復審,筆試中存在作弊或成績?yōu)榱愕惹闆r的不得進入。
(5)考生可登陸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圍場縣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公告,具體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fā)放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未作要求的崗位除外)、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核,嚴格按照人才引進條件確定符合人才引進崗位報名條件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對于資格復審過程中出現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數比例低于1:3的情況,按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控制線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3.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分組和《面試通知單》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和內容。
①教育專業(yè)類: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
②綜合類: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等。
面試成績按體操打分法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評委的評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評委數,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當日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公布成績。為確保招聘質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且不能參與遞補。
(3)面試考生分組。報考同一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個面試組和面試場次。因招聘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的排名順序,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并將招聘計劃合理均分到每個面試小組,按組錄取,哪組出現空缺,在哪組順延遞補。分組時,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按照考試機構發(fā)布成績的機器排列的先后順序進行分組。
(4)面試有關要求。每組考生在入闈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組別和抽簽號,不得報姓名。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違反規(guī)定的,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抽簽時仍未到侯考室視為自動放棄。
(5)考試總成績的合成(保留2位小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2位小數,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各招聘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分別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按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進入體檢。如出現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相同者,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經歷或工作經歷較長者(以養(yǎng)老保險繳納時間為準、精確到月)。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核,由縣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聘用。
(三)體檢、考核
1.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有行業(yè)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
2.考核主要審核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資料,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自律意識、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考生本人有無違法違紀記錄,有無政治歷史問題等進行審查;并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核。
3.對體檢、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動放棄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
(四)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核等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人選聘用資格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按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對公示反映存在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員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內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規(guī)定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縣外調動交流。
六、信息發(fā)布和有關說明
1.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fā)布所有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的通知、公告):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網上報名、打印《筆試通知單》或《面試通知單》):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3.此次考試違規(guī)違紀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騙取引進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4.凡考生未經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5.咨詢電話:0314-7528562
6.請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選聘工作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 _ 承德市圍場縣2023年縣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_ 承德市圍場縣2023年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3 _ 承德市圍場縣2023年教育系統(tǒng)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