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公開招用編外工作人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和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其他不良記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修養(yǎng),吃苦耐勞,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紀律性,團隊協(xié)作和服務意識良好,服從工作安排;
3.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黨員優(yōu)先;
5.具有較好的文字綜合能力,能夠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
二、招用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磐安縣花月路211號建筑大廈三樓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311辦公室。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和報名表各一份。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條件填寫《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工作人員招用報名表》,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
(二)考試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考核形式。
(三)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由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組織實施。如列入體檢、考察人選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如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四)公示、招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招用人員名單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用的,按招用有關程序辦理招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招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用。被招用人員收到招用通知,應按通知要求與招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招用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用資格。
三、其他事項
1.招用編外人員待遇,參照政府購崗。
2.在招用程序中,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等情形時,可根據需要進行遞補。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9-84661655。
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