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fā)﹝2007﹞1號)文件規(guī)定,清原滿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清原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簡章、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各類人才,切實做到整個招聘工作的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jié)果公開。
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人員的身份性質(zhì)
清原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工作人員是由清原縣氣象局管理的縣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正式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2日(含)至1996年3月12日(含)期間出生);
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3月12日(含)至1996年3月12日(含)期間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
6.要求遼寧省戶籍的招聘職位,僅限2014年3月12日前本省戶籍,并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考生報考。
7.清原縣氣象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聘共有2個崗位,擬招聘2人,具體情況詳見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規(guī)定的,將調(diào)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報名地點:清原縣氣象局(清原縣清原鎮(zhèn)柳河路11號)。請考生到報名點報名。
2.報名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
(1)報名表(考生自行下載附件3,打印并填寫,貼2寸正版彩色照片,另外帶2張同版照片及電子版同版照片)。
(2)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學歷證明。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條件必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并且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本次考試實行考生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考生要認真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5.考生必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
6.資格審查。由清原縣氣象局對報名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允許參加筆試。
7.考生在報名結(jié)束后,應確保報名時所留通訊工具暢通,以方便招聘單位聯(lián)絡,因通訊不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筆試
1.筆試組織: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2014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地點在筆試準考證上明確。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
2.筆試內(nèi)容:參考書目為《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用教材一本通》(華圖教育編著,紅旗出版社出版,2014最新版)。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測試占70%,公共基礎知識占30%。
3.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將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綜合確定,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取消其參加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
4.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后,根據(jù)公布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nèi)绯霈F(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5.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1.面試采取結(jié)構化面談的方法,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聘用。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
3.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資格。
4.面試后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四)成績計算及公示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分別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fsrs.gov.cn)進行公示?偝煽儩M分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1.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應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參加考核資格。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清原縣氣象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將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fs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舉報要屬實名),取消聘用資格;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結(jié)束后,對公示無問題或雖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用人單位與其本人按照《撫順市事業(yè)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撫政辦發(fā)〔2005〕41號)簽訂《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連同考察材料和體檢結(jié)果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合同鑒證手續(xù)。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六個月,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nèi)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清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原縣氣象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清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4-53022080
清原縣氣象局:024-53023741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清原縣監(jiān)察局:024-53039096
附件:1.清原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清原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清原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原滿族自治縣氣象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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