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要求及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需求,按照《泰安市2017年下半年普通話水平測試通知》精神,經研究,我縣擬組織開展2017年下半年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范圍
自愿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社會各類人員和在職教師,在職教師包括已經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在此基礎上有提級達標意愿的各級各類教師。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9日-24日(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參加測試人員到東平縣語言文字辦公室(東平縣教育局師訓辦公室)現(xiàn)場報名。
要求:考生報名時需交驗個人身份證,并填寫《山東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登記表》的紙版和電子版有關內容,由本人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報名時現(xiàn)場采集應試人員數(shù)碼照片,普通話證書一律采用電子照片。
三、測試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2017年11月4日-5日
測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四、測試費用
根據(jù)魯教財字〔2004〕12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報名及測試費為50元/人次。
五、注意事項
1.11月2日-3日,考生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遺失不予補辦。
2.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缺失任何一證件,不得進入考場。
3.根據(jù)《山東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事項公告》,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時間為2017年11月4日。為避免參加筆試的考生與普通話測試的時間沖突,請考生在報名時持教師資格筆試準考證,予以注明。
4.根據(jù)《山東省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考試要求及考試紀律》,對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者,成績作零分處理、通知其所在單位并在全市通報,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內不得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
未盡事宜請參考泰安市教育局網(wǎng)站(www.taedu.gov.cn)右側“通知公告”欄或者師訓科頁面“語言文字欄”查看“泰安市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問答”。
東平縣語委辦聯(lián)系電話:0538-2092650。
原標題:東平縣2017年下半年普通話水平測試通知
東平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