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qū)教體局關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河南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和我區(qū)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浉河區(qū)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3.工作單位在浉河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二)申請人員分類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jù)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三類申請人:
1.第一類申請人: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第二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社會申請人;
3.第三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學籍在信陽市境內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三)學歷標準
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注:第二類、第三類申請人在河南省境內參加“國考”并取得合格證明的,應具備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號)文件要求的學歷標準: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其他學歷標準不變。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jù)《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程序
(一)條件準備階段(2017年4月12日-2017年5月5日)
1.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2.根據(jù)豫教資辦〔2017〕4號文件要求,申請人需按照申請類別和專業(yè)體格檢查標準,到信陽市第三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地址:信陽市市雞公山大街與茶韻路交匯處東南100米,聯(lián)系電話:0376-6517666)。
(二)網(wǎng)上報名階段(2017年4月12日-2017年5月5日)
申請教師資格人員請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網(wǎng)上申報,過期未申報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將無法進行后續(xù)申請認定程序。網(wǎng)上報名流程如下:
1.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
第一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注冊網(wǎng)上申報賬號。
第二、三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注冊網(wǎng)上申報賬號。
2.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浉河區(qū)的,“認定機構”選擇浉河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申報。
3.選擇“資格種類——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qū)教體局——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現(xiàn)場確認點選擇“浉河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大廳”。
提示:學科較多,分多級子目錄,一定要打開所有子目錄的“+”號,選擇確切的學科,否則申請無效!
4.按網(wǎng)報要求填寫個人身份等信息后,再上傳電子照片(照片像素按上傳要求修改,應和體檢表所粘貼照片版本一致)。填報完畢提交信息后,請務必牢記自己設定的密碼;
5.網(wǎng)上申報時間:4月12日-5月5日的每個工作日8:30—21:00
(三)提交材料階段(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1日)
1.第一、二類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網(wǎng)上填報完畢后用A3紙自行正反雙面打印);
(2)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到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體檢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區(qū)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第一類申請人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wǎng)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8)第一類申請人(教育碩士除外)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復印件(招生計劃表或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下載。
2.第三類申請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類申請人申報材料的(1)、(2)、(3)、(4)、(6)、(7)、(9)、(10)項外,另需提交所在學校開具的《如期畢業(yè)證明》(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下載)。
以上材料裝在一個檔案袋內,封面寫請姓名、資格種類和申報專業(yè)。
3.報送地點及時間安排
受理時間:2016年5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點:浉河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一樓教育窗口(浉河區(qū)政府院內)
(四)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
浉河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五)證書領取階段
經(jīng)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憑個人身份證及時領取證書,第一類、第二類申請人需在30個工作日內領取;第三類申請人領取證書時必須攜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認定資格刪除認定信息。
證書領取地點:浉河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領取(預計在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