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河南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教人[2016]176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許昌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許昌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3.工作單位在許昌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外地(市)戶籍人員(必須滿足省廳[2017]224號文件規(guī)定條件:僅人事關系在許昌市的外地市申請人,另需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二)申請人員分類
面向社會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所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三類申請人:
1.第一類申請人: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第二類申請人: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的"考試類別"一致的申請人;
3.第三類申請人: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的"考試類別"一致的,學籍在許昌市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三)學歷標準
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語文學科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程序
(一)個人報名和條件準備階段
1.申請人可根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名要求,向相應認定機構了解相關情況(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1)。
2.申請人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
3.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4.申請人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網上申報
時間:4月11日-4月25日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第一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第二、第三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5月22日-6月1日(不含雙休日)
第一、第二類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網上申報填寫完畢后,必須用A3紙正反雙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寫。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使用幼兒園專用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許昌市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師范生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
(6)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9)第一類申請人(教育碩士除外)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成績復印件(招生計劃表、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10)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和有關表格上所使用的照片都必須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1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2)上述所有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
上述第(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空白表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關于印發(f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的通知中附件2、3下載,正反兩面打印。第三類申請人需提交第一、第二類申請人所需材料的(1)、(2)、(3)、(4)、(7)、(8)、(10)、(11)項外,另需提交所在學校開具的《如期畢業(yè)證明》(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3.報送地點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到許昌市教育局確認點提交材料確認;
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到本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
部門規(guī)定確認點提交材料。
許昌學院的第三類申請人,咨詢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學院周老師到相應的確認點提交材料。
(三)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四)證書領取階段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認定資格并刪除認定信息。第三類申請人領取證書時必須攜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三、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許昌市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
(一)認定報名及體檢時間:許昌市擬定時間段為:4月11日-5月25日,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自行確定認定報名起止時間,但網報時間應不少于7個工作日(請申請人員關注本地具體認定機構網上報名時間安排)。
(二)公布認定結論,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等后續(xù)相關工作,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此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2017年7月28日前完成。
(三)網上報名階段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4月25日(不含雙休日)
2、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直接登錄資格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網頁又上部選擇適合自己條件的入口進入報名網頁,按照提示進行報名。申報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選擇許昌市教育局;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機構,F(xiàn)場確認點看認定機構所給出的確認點名稱和地址。
(四)體檢時間:第一、第二類申請人申報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5月2日-5月7日
第三類申請人體檢時間:5月8日-5月25日(具體時間按學校安排)
體檢醫(yī)院:申報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到許昌市第二人民醫(yī)院(許昌市蓮城大道[七一路向東]與毓秀路交叉口);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咨詢。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必須使用幼兒園專用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五)現(xiàn)場確認時間:5月22日-6月1日(不含雙休日)
體檢合格者,攜帶個人所有相關材料到相應的確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
注:所有原件審查后當即退回,復印件一律用A4紙,僅錄取審批表復印件用A3紙;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沿中間對折整齊,分成兩份,分別把《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夾在中間,把其他所有的復印件、證明夾在其中一份。
(六)證書領取時間:7月3日-8月1日(不含雙休日)
地點:許昌市龍興路與竹林路交叉口,許昌市民之家三樓:教育窗口,
聯(lián)系電話:0374-2968189
附件必看:
附件1: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魏都區(qū)教體局人事股: 0374-7385982
建安區(qū)教體局人事股: 0374-5119171
禹州市教體局人事股: 0374-8880087
長葛市教體局人事股: 0374-6110281
鄢陵縣教體局職改辦: 0374-7107032
襄城縣教體局人事股: 0374-3569690
許昌市教育局人事科: 0374-2699878
附件2:
許昌市2017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日程安排表 (適用于申報高中、中專教師資格人員) | |||||
時 間 |
參加人員 |
具體內容 |
攜帶證件及材料 |
地點 |
備注 |
4月1日-4月25日 |
宣傳準備 |
許昌教育網上發(fā)布公告,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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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4月25日 (雙休日除外) |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 |
網上報名 |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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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5月7日 |
符合條件的第一、第二類申請人 |
體檢 |
身份證及體檢表 |
許昌市二院(許昌市毓秀路與蓮城大道交叉路口) |
體檢結果由自己取回。 |
5月8日-5月25日 |
符合條件的第三類申請人 |
體檢具體時間咨詢學校安排 |
身份證及體檢表 |
許昌市二院(許昌市毓秀路與蓮城大道交叉路口) |
體檢結果由自己取回。 |
5月22日-6月1日 |
通過體檢合格的符合條件的第一、第二類申請人; 第三類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點咨詢學校安排。 |
現(xiàn)場確認 |
按照公告中現(xiàn)場確認應提交材料:(1)、(2)、(3)、(4)、(5)、(6)、(7)、(8)、(9)、(10)項要求提交材料。 |
確認點,許昌市教育局人事科120房間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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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6月10日 |
申報教育部認定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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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8月1日 |
合格人員 |
領取教師資格證 |
身份證;第三類申請人還必須攜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
許昌市民之家三樓:教育窗口(許昌市龍興路與竹林路交叉口;電話:0374-2968189) |
持有效證件可以代領,超過時間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
注:申報教師資格的每一個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過時耽誤,責任自負。 聯(lián)系電話:2699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