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2017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區(qū)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在我區(qū)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包括:
1、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即2014年以前入學且申請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2、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含參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且面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申請人的思想品德表現和鑒定意見,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所在工作單位(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出具。
2.學歷條件
①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②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③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普通話條件
申請人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網報時間及現場確認時間見附件一
四、其他要求
1.申請人應是年滿18周歲,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具有我區(qū)常住戶口人員;
2.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申請)由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受理。
3.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受理;高中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審核認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師資科受理;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高校受理申請,并按教師資格種類由市或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
4.申請人通過現場確認后,領取體檢表,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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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