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遠安縣教育局關于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相關部署,現將我縣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一)春季
1、發(fā)布認定公告:4月7日之前;
2、網報時間:4月17日—4月28日(工作日7:00-24:00,其中4月28日開網時間為7:00-17:00);
3、現場確認: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
4、認定數據處理及證書發(fā)放:5月8日—6月30日;
(二)秋季
1、網報時間:9月25日—10月13日(工作日7:00-24:00,其中國慶、“十九大”期間為全國系統維護時間,系統不開放,10月13日開網時間為7:00-17:00);
2、現場確認:9月26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3、認定數據處理及證書發(fā)放:10月23日—12月15日;
二、申請教師資格流程:
(一)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1、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通過兩種途徑進入報名系統。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申請人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操作流程進行申報。未參加全國統考的申請人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操作流程進行申報。申請人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并根據各現場確認點的確認范圍和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正確的現場確認點。
2、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填報申報信息,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近三個月彩色jpg格式電子登記照,照片文件必須符合系統中注明的相關要求(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上的照片為同一版)。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中填報正確有效的電子郵箱,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郵箱找回密碼。
3、核對個人填報信息無誤后提交認定機構。提交成功后,系統提示“注冊成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電子郵箱、密碼,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進行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在網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登陸網上申報系統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二)現場確認
1、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資料到現場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現場確認地點: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遠安縣的,到遠安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場確認。
3、申請人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系統內A4紙正反面在線打印申請表),同時提交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同底一寸近期登記照一張);
(2)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工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戶口所在地鑒定的須出示戶籍證明(如戶口本等),由工作單位鑒定的須提交勞動合同或者繳納社保證明單等;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人須提供畢業(yè)成績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檔案管理單位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所有材料復印件統一用A4紙。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外,所有材料按身份證、學歷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畢業(yè)成績登記表(師范專業(yè))、思想品德鑒定表等順序裝訂,用牛皮紙檔案袋裝好,粘貼封面。
(三)體檢
在縣教育局現場確認后,符合認定基本條件的申請者,到遠安縣人民醫(yī)院或遠安縣中醫(yī)院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體檢完畢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體檢表交現場確認點。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張貼照片。
三、認定發(fā)證
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予以認定,頒發(fā)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發(fā)放時間將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
附:1、思想品德鑒定表
2、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湖北省幼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4、檔案袋封面
遠安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