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平陽縣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第二階段)領取教師資格證的通知
一、領證對象:
2016年春季第二階段取得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對象(第二階段參加體檢對象已經(jīng)全部通過)。
二、領證時間:
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領證地點:
平陽縣教育局(狀元路68號)408室
四、注意事項:
1.領證時須攜帶身份證;
2.如由他人代領的,須持資格證所有人身份證、代領人身份證。
3.聯(lián)系人:陳志堅,聯(lián)系電話:58102919。
平陽縣教育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