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學院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文件精神,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博士18人。
一、學院簡介
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創(chuàng)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養(yǎng)經貿類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國有公辦高校,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yōu)質校、全國56所在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之一、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校、全國職業(yè)院校實習管理50強、全國職業(yè)院校學生管理50強、全國職業(yè)教育先進集體。目前,學院上下正在全力建設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按照《本科層次職業(yè)學校設置標準(試行)》(教發(fā)〔2021〕1號)推進申辦本科層次職業(yè)學校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崗位相關條件要求的博士。
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共18名)
詳見招聘計劃表
四、資格要求
(一)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yè),積極樂觀,熱愛學生,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善于溝通;
3.具有擬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以及其他條件;
4.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交同意報考證明;
6.屬在職人員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須在合格(稱職)以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yè)人員;
5.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現役軍人;
8.失信被執(zhí)行人;
9.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不得報考的;
10.有不適宜從事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行為及經歷表現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年齡要求:
年齡50周歲及以下,從1971年4月1日(含)算起。
(四)崗位要求:
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yè)編制崗位。
(二)享受事業(yè)單位按照國家、省政府及校內績效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落實有關待遇。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從招聘信息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
(二)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郵箱:hnjmzp@vip.163.com。
(三)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以文件夾(文件夾名及郵件主題為“報考部門+崗位名稱+姓名”)壓縮包發(fā)至報名郵箱,并按以下序號排序附件內容:
1.《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word格式)。
2.《誠信承諾書》(須親筆簽名,PDF格式掃描件)。
3.附件(提供掃描件,合并為一個PDF格式文件):
(1)身份證正反面;
(2)高等教育各學段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3)職稱證書、行業(yè)資格證書(如無則不提供);
(4)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崗人員提供);
(5)科研成果清單及相關證明(如無則不提供)。
4.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額,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七、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核招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包括試用期)發(fā)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二)由專家、二級部門相關人員等組成工作組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及初篩,專業(yè)條件由公開考核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及專業(yè)要求審定。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資格審查及初篩未通過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三)資格復查
被考核人員須在考核時攜帶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并遞交《誠信承諾書》原件。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
八、心理測評
心理測試在考核前進行,針對擬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開展。采取線上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
九、組織考核
(一)考核內容:結合崗位要求和工作職責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根據具體崗位,考核將采取結構化面試以試講、答辯、面談等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專業(yè)知識、教學科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現、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核。
(二)考核考官安排:考官人數為每組5人或7人,從本校和校外專家中產生,其中本?脊偃藬当壤怀^60%。
(三)考核合格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分數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核成績的先后排名,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須同時具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方可列為擬聘人選。
(四)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待定。
(五)注意事項:考核時未攜帶居民身份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十、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核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應聘人員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結果造假出現崗位空缺,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考核情況(在考核合格分數線以上)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次名人選。由學院統一通知體檢時間和注意事項,體檢醫(yī)院由學校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在學院招聘小組辦公室人員陪同下前往指定三甲醫(yī)院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疾觳缓细瘛⒖忌栽阜艞壔驅疾觳牧显旒俚娜藛T,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學院研究,可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考核成績(在考核合格分數線以上)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次名人選。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十二、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由公開考核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開考核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聘用人員報海南省教育廳核準。獲批后在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十三、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等材料報送省教育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的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院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在提供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四、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參加考核的考生均需身體健康,沒有新冠肺炎確診者接觸史。被強制隔離觀察、確診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接受治療的考生禁止參加考核。
(二)從國(境)外和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來校參加考核的考生除要做好自身防疫準備外還要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的有關規(guī)定,到校之前須進行核酸檢測,參加考核及現場資格審核需攜帶七日內的核酸檢測結果等相關證明方可進入我院校園。
(三)考生須憑健康碼和行程卡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及考核。請考生確保個人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準備好本地綠色健康碼,到瓊后啟用海南健康碼。同時,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查詢14天行程信息,確保到校之日前14天內行程卡為綠色。
(四)有出現發(fā)熱、咳嗽等類似癥狀的考生和非綠碼有可疑癥狀的考生,由工作人員規(guī)勸考生積極檢查,配合治療,不要參加考核。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確需考核的,考生在接收健康檢查時,向校衛(wèi)生保健服務中心提供居住地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考生親自簽訂的《考生安全考核承諾書》。經審查沒有疫情防控風險的,報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考生方可參加考核。
十五、差旅支持
(一)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的省外考生,學院按財務規(guī)定標準據實報銷來校考核的境內往返車船交通費和不超過3天住宿費。
(二)如乘坐飛機,根據行程單參照同程可報銷的車船票價限額報銷。
十六、其他事項
(一)關于專業(yè)目錄問題。專業(yè)條件參照《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詳見附件4)審核報考專業(yè)。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按專業(yè)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得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
(二)本方案由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徐老師、王老師、田老師
電子郵箱:hnjmzp@vip.163.com
咨詢電話:0898-65729560、65732061、65711207
監(jiān)督電話:0898-65911255
附件:
1.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計劃表.xlsx
2.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docx
3.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考核招聘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