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招聘直屬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
福建省直屬機關幼兒園和福建省直屏西幼兒園、屏東幼兒園、廣廈幼兒園、象峰幼兒園系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的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因教學需要,擬于2016年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專任教師12名。根據(jù)《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幼教事業(yè),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現(xiàn)行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持有教師從業(yè)資格證書;持有普通話測試等級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5.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 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年 齡 |
專業(yè) |
學歷要求 |
其它要求 |
1 |
幼兒教師 (屏西幼兒園、象峰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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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
30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
學前教育(學)、幼兒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具有幼兒園二級及以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即福建省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前為高級職稱或一級職稱,試點后統(tǒng)一對應職稱為一級職稱或二級職稱) |
2 |
幼兒教師 (屏西幼兒園、屏東幼兒園、廣廈幼兒園、象峰幼兒園) |
8名 |
25周歲及以下(199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
學前教育(學)、幼兒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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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幼兒音樂教師 (象峰幼兒園) |
1名 |
25周歲及以下(199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
藝術教育、音樂教育、學科教學(音樂)、音樂學、音樂表演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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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ǎng)(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門戶網(wǎng)站(http://www.fjjghq.gov.cn/)、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ǎng)站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報考人員應登陸2016年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wǎng)(http://jszk.fjzk.com.cn/) ,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準確提供個人信息,并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參加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tǒng)一筆試的報考人員僅限報考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招聘崗位的其中1個相應崗位。
3.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網(wǎng)上資格初審。
4.通過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關注2016年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wǎng)招聘考試時間安排,自行上網(wǎng)打印準考證,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jié)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的,按閩人發(fā)〔2006〕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按全省統(tǒng)一教師公開招聘要求的,最終折算為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為40%和6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詳見閩教人〔2016〕5號文件中的附件《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科目類別》。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幼兒教育;報考幼兒音樂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2.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5月16日前后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