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醴陵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類)公告(二)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yè)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陶瓷煙花職業(yè)技術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96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用人單位簡介
醴陵市共有中小學校262所,其中:高中9所,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44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小學(含教學點)208所;有在校中小學生104528人,有幼兒園457所(含民辦園),入園幼兒36857人,有在編公辦教師6055人。近些年來,醴陵市先后榮獲“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先進地區(qū)”、“國家‘兩基’工作先進地區(qū)”、“全國職業(yè)教育先進單位”等稱號,被評為湖南省建設教育強縣先進集體、學前三年教育先進縣市、平安校園建設先進縣市。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詳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與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5.農村小學、農村幼兒園教師崗位面向醴陵招聘!懊嫦蝓妨辍敝副救嘶蚺渑棘F(xiàn)在是醴陵戶籍、及本人在大學入學前是醴陵戶籍;在醴陵支教的西部志愿者和在醴陵教育系統(tǒng)工作的未入編人員。
6.在校生以及醴陵市內在編公辦教職員工不得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五、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人事人才網”、“醴陵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和“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5日至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照常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
醴陵市教育局辦公樓503室(醴陵市左權路156號)。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或現(xiàn)場領取《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并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網上學歷學位查詢證明(或學籍檔案)、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二乙及以上)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張。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憑《就業(yè)推薦表》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學科的學業(yè)考試成績證明報考;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憑《就業(yè)推薦表》及參加教師資格證書省級統(tǒng)考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科目合格成績通知單報考。但在本次招聘資格復審前必須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畢業(yè)證等有效證原件,否則不予錄聘。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過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提供任何復習迎考資料。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2.筆試內容: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師德規(guī)范及教育政策法規(guī)相關基礎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請考生關注“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和“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不再電話通知。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幼師崗位增加特長展示內容。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在指定醫(yī)院進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及自動放棄人員,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教育信息網”和“醴陵市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3284471、23287703(醴陵市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0731—23289948(中共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5年醴陵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類)計劃及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2: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醴陵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