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綜〔2007〕74號)、泉州市人事局《關于市直學校采取直接考核辦法招聘專任教師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調[2007]32號)以及泉州市人事局、教育局關于市直學校直接考核補充教師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精神,制定我校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一、公開考核招聘的原則。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發(fā)的《泉州市直屬中小學補充教職工考試考核的基本程序》(試行)精神,按照以下的原則,組織考核和面試,擇優(yōu)錄用。
1、堅持錄用德才兼?zhèn)浣虒W人員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
3、堅持根據市編委核定的當年可補充教師的編制數及按學校緊缺學科的需求補充人員的招聘原則。
4、堅持根據公開考核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用考試、考核的方法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5、堅持實行公開招聘與全程監(jiān)督相結合的原則。
二、公開考核招聘的程序。
1、成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按照《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學校(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教師通告》的要求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
合條件的人員。
3、組織考試、考核工作。
根據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資歷和條件,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試、考核。
6、根據考試、考核的結果學校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擇優(yōu)擬聘用人員。
7、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招聘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8、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規(guī)定上報主管部門審批。
9、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三、公開考核招聘的辦法
考試考核辦法內容由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組織實施,上級教育、人事部門予以指導、監(jiān)督。
1、初選:從報名人員中選出符合條件候選教師進入考核程序。
2、考核方式:
①進入考核程序的教師首先參與筆試(寫作和學科綜合知識考試)環(huán)節(jié)考核。筆試后學校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上課及問答環(huán)節(jié)考核人選進入上課及問答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考核內容由考核領導組在多種備用題中隨機抽取而定。
②各環(huán)節(jié)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別是筆試(寫作和學科綜合知識考試)30%、上課(現場教學)50%、問答20%,按3項量化相加作為個人參聘總分。
3、考試考核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4、考核總成績在學校及市教育局網站上進行公示,成績達不到70分者,不予錄用。如無合適對象,編制留下年度使用。
四、公開考核招聘的紀律與監(jiān)督。
1、學校組成公開考核招聘教師考核小組?己诵〗M成員根據學科需要由學校領導、學校相關部門以及相關學科骨干教師組成并聘請校外專家或教學骨干參與,人員總數不少于7人。
2、凡與當年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人員實行回避制度不參與考評工作。
3、學校成立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監(jiān)察小組。由學校黨組織,基層工會部分人員組成,全程監(jiān)督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防止招聘過程中有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和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4、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考試考核作弊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5、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得違反規(guī)定故意泄露考試題目,或者有影響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