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學需要,宜春一中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2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shù)及條件
(一)選調人數(shù)
共24名。分別為:語文5名、數(shù)學5名、英語3名、物理4名、化學3名、生物2名、政治1名、地理1名。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2001年及以后畢業(yè)參加工作的,第一學歷應為本科及以上)。獲省特級教師或近5年內獲得省部級綜合榮譽者,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與學科相符的高中教師資格證,具有高中教學經歷4年以上(含)。
3.獲設區(qū)市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優(yōu)質課競賽一等獎、教師技能競賽一等獎、教育科研成果一等獎(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為準)榮譽或成績之一,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符合第1、2項條件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4.單位同意參加選調并開具同意報名證明。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填寫報名表(附后),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13年7月19日下午18時。報名郵箱:ycyzbgs@163.com
2.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20—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攜帶教師資格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主要榮譽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職在編的身份證明、教學工作經歷證明和單位同意報名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到宜春一中行政樓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達到1:2的報考人數(shù)方可開考。
3.報名費:100元/人(收費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價[1992]253號),資格審查時繳納。
(二)領取準考證
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宜春一中行政樓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符合資格的報考人員需參加筆試(符合免筆試條件的除外)。
筆試內容:總分為100分。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5%),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占15%)。
筆試時間:2013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宜春一中第二教學樓。
筆試方式:閉卷形式。
(四)面試
按學科崗位數(shù)1:3比例(不足按實際數(shù)),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末位同分人員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不占面試比例,但占選調計劃數(shù)。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主要考察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按崗位1:1比例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的對象,面試成績須達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面試入闈最后一名分數(shù)相同者再重新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2013年7月29日8:00開始,地點在宜春一中第二教學樓。
三、聘用
(一)考察、體檢
對所有入闈人員的師德作風、敬業(yè)精神、師生評價、教學業(yè)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數(shù),在崗位數(shù)內按面試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每個崗位遞補一次。
(二)公示
經考察、體檢確定的擬調人員在宜春人事考試網、宜春人才人事網、宜春教育網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報宜春一中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春市編辦辦理調動、上編等相關手續(xù)。
四、本公告由宜春一中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5-3272416、3998126、3271152
監(jiān)督電話:0795-3997843、3263446
宜春一中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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