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溪鎮(zhèn)中心學校2013年公選教師初選方案
根據(jù)《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縣教育局2013年縣城公辦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結(jié)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初選方案。
一、組織領(lǐng)導
成立由柏溪鎮(zhèn)人民政府和中心學校相關(guān)人員組成的柏溪鎮(zhèn)2013年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lǐng)導組,領(lǐng)導組負責教師選聘的組織領(lǐng)導和實施工作。
領(lǐng)導組下設辦公室和學科考評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心校行政辦公室,負責初選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學科考評組臨時組建,負責選聘的考評工作。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13年6月16日18:00前,報名具體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柏溪鎮(zhèn)中心校行政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6206330。
(三)報名時需交以下材料:
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以上材料凡有復印件者,一律驗原件,收復印件。
檔案材料規(guī)范要求:上述材料在報名時要分類有序裝訂成冊并裝入檔案袋內(nèi)(材料報名驗收后裝訂,檔案袋自備)。第一類是參選資格審查材料,按照《公告》材料的編號順序依次迭放;第二類是初選考核評分材料,資料迭放順序:①“柏溪鎮(zhèn)中心學校2013年公選教師考核評分表”(此表報名時領(lǐng)取);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證明材料;③教育教學業(yè)績證書;④教育科研證書。(參選的幼兒教師只提供第一類材料)
三、資格審查
1.參選教師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后果自負。近兩年,凡在工作期間因師德、安全責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報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2.由柏溪鎮(zhèn)2013年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lǐng)導組對參選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確定正式參選人員,在公示無異議情況下,將符合參選條件的人員名單及相關(guān)材料報宜賓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初選辦法及程序
考核組依據(jù)方案,在縣人社局、教育局和紀檢監(jiān)察監(jiān)機關(guān)指導監(jiān)督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考核。初選總成績?yōu)?00分,中小學教師主要采用考核、面試(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其中按考核20%、面試80%(試講60% 、說課20% )計算成績;幼兒教師按面試20%、技能考核80%計算成績。
(一)中小學教師考核
根據(jù)參選教師所交的材料進行考核評分。考核總分為100分,若參選某學科教師考核分超過100分時,則該學科以最高分教師的考核分折算成100分,其余參選的該學科教師以此為標準進行折合核算。即:考核得分=100*(個人得分/該科該項最高分)。
主要考核2008年9月1日以后的工作業(yè)績(以證書時間為準,下同)。同一內(nèi)容只記最高級別。
具體考核內(nèi)容如下(未列舉者不計分):
1.骨干教師(含培養(yǎng)人選)、特級教師(此項不限時間)。
(1)骨干教師:縣級5分,市級7分,省級10分,國家級15分。
(2)特級教師:15分。
2.教育教學業(yè)績
主要考核選聘教師2008年9月1日以后,參選學科所獲得的教育主管部門舉辦或教育主管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舉辦的各級教學等級獎。
加分如下表:
類 別 |
獲 獎 加 分 |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國家級 | ||
教育教學 等級獎 |
一等 |
15 |
17 |
19 |
— |
二等 |
14 |
16 |
18 |
— | |
三等 |
13 |
15 |
17 |
— |
教學等級獎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1至2名為一等,3至5名為二等,6名及以后為三等。
非參選學科所獲得的教育主管部門舉辦或教育主管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舉辦的各級教學等級獎折半計分。
3.教科研業(yè)績
主要考核選聘教師2008年9月1日以后參加參選學科優(yōu)質(zhì)課大講賽、主題班會課大賽、音體美教師指導學生及本人作品、教育科研課題獲獎情況(推薦上課、民間組織舉辦活動不加分)。加分如下表:
類 別 |
獲 獎 加 分 |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國家級 | ||
教育教學大講賽、主題班會課大賽、音體美教師特長隊指導獲獎 |
一等 |
8 |
10 |
14 |
— |
二等 |
7 |
9 |
12 |
— | |
三等 |
6 |
8 |
10 |
— | |
科研課題獲獎(此項不限時間) |
(按照級別算) |
2 |
4 |
6 |
8 |
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第1名為一等,第2至3名為二等,第4至6名為三等。
參加非參選學科優(yōu)質(zhì)課大講賽、主題班會課大賽、音體美教師特長隊指導及教育科研課題獲獎情況(推薦上課、民間組織舉辦活動不加分)折半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