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教育事業(yè)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全縣教育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和優(yōu)化我縣中小學(幼兒園)人才隊伍結構,現(xiàn)將新平縣教育事業(yè)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公開招聘教師130人(附件)。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報考初中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三)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要求普通高校?萍捌湟陨蠈W歷(新平戶籍考生學歷性質放寬到國民教育);
(四)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
(五)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學科)要求相符(附件);
(六)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七)在崗特崗教師和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選崗、公示、聘用的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縣電視臺、新平縣教育網、新平網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2013年6月4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辦理。
3、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下同)。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打印準考證(網上通知打印及考試時間)→參加考試。
4、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交費時間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17:00。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但未交費的考生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前需交面試費50元。
5、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查,2013年畢業(yè)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報名,但畢業(yè)后需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
此次招聘崗位屬緊缺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方式
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進行。按學段(初中、小學、幼兒園)、學科進行,不分學校崗位。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考者的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學科專業(yè)知識包括所報考崗位的學科相應專業(yè)知識及教學法。筆試時間及打印準考證時間在玉溪人才網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網公布。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課堂教學實行無學生參與講課,面試采取抽簽確定順序,面試前一小時現(xiàn)場抽課題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中、小學面試:文化學科(教案40分,講課60分);音、體、美、舞蹈學科(教案30分,講課40分,技能測評30分)
學前教育面試:課堂教學40分、教案10分、技能測評50分(唱歌、簡譜、樂器、舞蹈、繪畫)。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招聘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及資格復審時間于筆試成績公布時通知。
資格復審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所在學校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2013年考生),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出現(xiàn)考生原因棄崗,依次遞補。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所有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
擬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關于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其中學前教育崗位同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二款第6條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由縣教育局和各學校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人員的實際情況。若出現(xiàn)玉人社發(fā)【2012】54號文件規(guī)定的10種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
(九)選崗
考核合格者進入選崗,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崗位。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選崗。
(十)公示
參加選崗后的擬聘人員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管理
1、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教育局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協(xié)議書》。
2、對新招聘教師,一律實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費由本人承擔),合同管理和一年試用期制度。檔案及相關組織關系等須遷至新平縣人才中心和所在學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xù)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根據《新平縣城鄉(xiāng)教師交流支教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新教字[2011]34號文件精神,各學校要有計劃安排相應學科教師到支教學校頂崗學習,期限不少于一學年。
五、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在縣人大、縣政協(xié)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監(jiān)督電話:0877-777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