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關于做好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
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函〔2013〕4號
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規(guī)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fā)〔2012〕41號),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建立并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吸引更多優(yōu)秀人才到農村學校從教,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現(xiàn)就做好2013年特崗計劃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招聘規(guī)模
1.2013年中央特崗計劃實施范圍為:《中國農村扶貧開發(fā)綱要(2011-2020年)》確定的11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四省藏區(qū)縣、中西部地區(qū)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qū)原“兩基”攻堅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納入國家西部開發(fā)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shù)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區(qū)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
納入特崗計劃的縣(市),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的縣(市),且特崗計劃實施期內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補充新教師。
2.2013年計劃招聘特崗教師約6萬名。各地研究提出實施特崗計劃的縣(市)、學校和設崗數(shù)量,填寫《中央特崗計劃申報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基本情況調查表》和《2013年中央特崗計劃設崗需求申報表》(見附件),并于5月15日前報教育部。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jù)各地教師隊伍實際情況核定2013年的設崗計劃。
二、招聘工作要求
3.嚴格把握教師〔2006〕2號通知中有關特崗教師的招聘政策,鼓勵具有研究生學歷的畢業(yè)生到農村學校任教。要努力提高村小、教學點特崗教師招聘比例,推進偏遠農村學校教育質量的提高。要充分考慮當?shù)亟處熽犖閷W科結構分布等因素,加強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的補充,努力實現(xiàn)初中與小學教師隊伍補充協(xié)調發(fā)展。
4.從2013年起,特崗計劃實施省(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全部采用教育部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tǒng)(http∥tg.ncss.org.cn)進行特崗教師招聘、錄用和信息動態(tài)更新,全面掌握特崗教師招聘、在崗和流動情況,以及教師學科背景、學歷水平、工資標準、職稱級別等基礎信息。
5.要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研究制訂本省(區(qū)、市)2013年具體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并向社會公開發(fā)布。7月底前務必完成招聘工作,新錄用特崗教師秋季開學時按時上崗。8月下旬前將正式上崗教師信息,通過教育部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tǒng)報教育部、財政部,作為核撥中央補助經費的依據(jù)。
三、保障措施
6.中央財政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為西部地區(qū)人均年2.7萬元,中部地區(qū)人均年2.4萬元,與地方財政據(jù)實結算。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特崗教師的工資與補貼發(fā)放、周轉宿舍安排等相關保障工作。要解決特崗教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讓國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崗教師,使每位特崗教師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潛心教學。
7.要嚴格按照教師〔2006〕2號通知要求,采取切實措施確保三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全部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系等接轉工作。同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碩士研究生等優(yōu)惠政策。
8.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強特崗教師培訓,尤其是針對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與教學培訓工作。各地要在“國培計劃”實施中統(tǒng)籌安排,開展針對特崗教師的業(yè)務培訓,幫助特崗教師盡快成長為工作骨干。2013年,教育部繼續(xù)組織開展服務期滿留任特崗教師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工作,招生規(guī)模為2500名,同等條件下將優(yōu)先錄取村小、教學點特崗教師。
9.要深入挖掘特崗教師中的優(yōu)秀典型,通過多種形式活動,充分反映各地特崗教師志存高遠、扎根農村的奉獻精神和感人事跡,加強對特崗計劃和特崗教師的宣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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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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