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201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招聘時間:2013年3月22日下午1:30
招聘地點:西南大學招就處一樓招聘大廳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guī)范進人行為,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城口縣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62名,詳見《城口縣201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時間截算日期為2013年4月7日);
3.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任何處分;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招聘條件(附件1);
6.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最低服務期內到城口縣外工作的,取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8.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②勞動教養(yǎng)、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xié)議的選派大學生和“雙特計劃”教師;⑦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⑧現役軍人;⑨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⑩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其他要求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提供原工作單位證明材料。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4月7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xù)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城口縣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3月22日下午1:30。
2.報名地點
西南大學招生就業(yè)處一樓招聘大廳
聯(lián)系人:王茂安
咨詢電話:023-59225836
3.報名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根據報考崗位條件的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A4紙)各1份。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持學校簽章的《城口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和《城口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4)。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報名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縣外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填寫《考試報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
(二)資格審查
由城口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根據本簡章規(guī)定審查報名資格。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其中,城口縣畜牧技術推廣站“畜牧技術推廣2”崗位,不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直接進入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含時事政治)。
其中,《綜合基礎知識》中涉及的公文內容,以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fā)[2012]14號)為準。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4月14日,具體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二)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分值100分)
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huán)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其中,城口縣畜牧技術推廣站“畜牧技術推廣2”崗位主要測試本專業(yè)(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
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比例為1:2(城口縣畜牧技術推廣站“畜牧技術推廣2”崗位不受此限)。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人選按規(guī)定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
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當場公布,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考生所在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1.城口縣畜牧技術推廣站“畜牧技術推廣2”崗位總成績=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
2.其他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50%。
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職稱及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含面試)合格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總成績并列時,按本簡章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體檢等相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市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ck.cq.gov.cn/index/)、重慶市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hengkou.cqhrss.gov.cn)查詢。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及重慶市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招聘人員,經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文件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簡章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3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3.城口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rar
4.城口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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