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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guī)〔2016〕1號)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23年蘇州高新區(qū)教育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10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身體心理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二)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從事所分配的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三)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間出生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四)具備《2023年蘇州高新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崗位簡介表》(見附件)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yè)生”,指在2023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在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報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報名截止前)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除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日期可放寬的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外,其他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符合下列優(yōu)秀條件的人員,應聘面向2023屆畢業(yè)生崗位,學歷可放寬至本科(須具有相應學位)。優(yōu)秀條件為獲得下列其中一項稱號或獎勵:①優(yōu)秀畢業(yè)生;②國家獎學金或校級綜合一等獎學金;③全國大學生相關學科競賽三等獎及以上;④省級師范生基本功大賽(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校級師范生基本功大賽(技能競賽)一等獎。
(六)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yè)生;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2023年11月7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11月7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見附件
四、報名、資格審核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2.報名網址:蘇州高新區(qū)教師招聘網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網上填報建議使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火狐瀏覽器或Google瀏覽器。
3.報名和應聘材料上傳時間:2023年5月4日9:00-5月7日17:00,逾期不予補報。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聯(lián)系電話:0512-68751531。
4.網上報名須按崗位要求和網站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上傳應聘材料(上傳照片或電子掃描件要求: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格式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譯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對照版本均須上傳):
(1)身份證件: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材料
①報考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的須上傳: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院校蓋章確認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網簽的可出具高校蓋章的紙質證明),研究生還需上傳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含本科學歷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未就業(yè)承諾書》。
②歸國留學人員另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承諾書。
③其他應聘人員上傳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2023年畢業(yè)生提供在高校學習期間所獲榮譽證書、獎勵證書等證明材料;其他應聘人員提供從教以來所獲榮譽證書、獎勵證書、職稱證書等材料。
5.資格初審:2023年5月4日9:00-5月8日12:00。
6.陳述申辯:2023年5月4日9:00-5月8日17:00。
7.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5月4日9:00-5月9日12:00。
8.繳費確認:2023年5月4日9:00-5月9日17:00。
9.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費100元/人。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上傳資料、確認報名、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二)注意事項
1.實行按崗招聘,應聘人員選定崗位后,其考試排名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lián)。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本次招聘崗位設定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繳費結束后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核銷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核銷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5月10日13:00-17: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改報本公告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的,不予退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交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蘇州高新區(qū)(虎丘區(qū))教育局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
3.報考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考試及資格復審
本次招聘考試分為筆試、試教和面試。
(一)筆試
1.請報名成功人員于2023年5月13日9:00開始,登錄蘇州高新區(qū)教師招聘網站的報名系統(tǒng)自行彩色打印《準考證》。
2.考試日期:初定2023年5月14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應聘人員根據(jù)《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3.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學科解題能力。(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同一崗位代碼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取得試教資格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試教人選。
(二)試教
1.試教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在現(xiàn)行教材中隨機抽課進行備課、試教,所有學科均要參加試教,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專業(yè)需增設專業(yè)技能考核。
2.試教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試教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
3.試教成績合格者,按照筆試分數(shù)占50%和試教分數(shù)占50%合計總成績,從試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同一崗位代碼擬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公布試教成績時對外公告。進入面試人員,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程序:應聘人員從報名系統(tǒng)里打印《報名登記表》,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經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審核,符合規(guī)定條件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代碼的試教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分數(shù)占50%和試教分數(shù)占50%合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報考人員請在試教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內容為專業(yè)基本素養(yǎng)及基本能力。
2.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
3.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試教總成績(按占比60%計)+面試(按占比40%計),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計考試總分。招聘考試總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分相同的以試教成績高者在前,如試教成績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則另行組織加試。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jù)招聘考試總分,按同一崗位代碼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體檢組織機關選擇另一家定點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蘇州高新區(qū)人事管理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蘇州高新人才網(http://www.sndhr.com)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
錄取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蘇州高新區(qū)(虎丘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詢時間:9:00-17:00。
附件:2023年蘇州高新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教師崗位簡介表.pdf
蘇州高新區(qū)(虎丘區(qū))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