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南苑中學創(chuàng)建于1999年。2003年開始升格為完全高中。學校以“培養(yǎng)學生主動發(fā)展”為辦學理念,以倡導“自主合作”和建設“和諧校園”為目標。學校占地近100畝,現代化教學設施設計先進,功能齊全,環(huán)境優(yōu)美。學,F有54個班級,近2600多名在校學生。學校現有教職工200多名,其中專任教師180余人,99%具有本科以上學歷,51%的專任教師具有中高級職稱,其中嘉興市、海寧市名優(yōu)教師等三十多人。
因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2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序號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數 | 專業(yè)要求 |
1 | 高中物理 | 1 | 授理學學位中的“物理學類” |
2 | 高中地理 | 1 | 專業(yè)名稱中含“地理”或“地理科學”的專業(yè) |
合計 | 2 |
二、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強。
(二)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形象氣質較好,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關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年齡為18-35周歲(1976年12月7日-1994年12月7日期間出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日制普通高校相關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大學本科必須是師范類相應專業(yè)畢業(yè));
2.全國“985”或“211”大學本科生;
3.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本科生;
4.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并符合下列之一者:(1)大學期間獲得校級一次一等及以上年度獎學金(或二次二等,三次三等);(2)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優(yōu)秀畢業(yè)生”稱號。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地點:海寧市南苑中學校務辦公室(行政樓三樓).
地址:浙江省海寧市海洲街道育才路36號海寧市南苑中學(314400).
2.報名材料:
(1)《海寧市南苑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表》;
(2)身份證、學生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高校學習成績單、師范證明材料和各類獲獎及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照一張。
3.報名時間:2012年12月7日-2012年12月9日。另12月2日上午9:00-下午1:00在浙江師范大學進行現場招聘會報名.
4.聯系方式:
聯系人:蔣老師
電話(傳真):0573-87736706
報名郵箱:zjnyzx@163.com
學校網址: http://zjnyzx.com
四、招聘錄用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名。
2.根據報名者所提供的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會收到應試通知(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請于參加考核前提供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通過的,取消考核資格)。
(二)考核
1.考核項目:學科能力測試和課堂教學。
(1)學科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課堂教學考核對象(報名不足1∶5的直接進入課堂教學考核)。
(2)課堂教學:滿分100分。
按學科能力測試成績占40%、課堂教學成績占60%,計算考核總成績。直接進入課堂教學考核的,考核總成績即為課堂教學成績。
2.考核方式:由學校組織考核評審組進行評審,考核評審組成員由校級領導、相關處室負責人、教研組長等組成。
(1)學科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為相應學科考綱規(guī)定的考試內容,從相關學科試卷資源庫中隨機抽取,當場答題,由考核評審組相應學科的成員批閱,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審核。
(2)課堂教學:
課堂教學內容視相應學科教學進度而定,提前一天通知考核對象。
考核結束后,按上述規(guī)定計算考核總成績,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在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并發(fā)放《錄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辦理錄用手續(xù)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相應職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錄用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考核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公告、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均在海寧市人才網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監(jiān)督電話:0573- 87226129 ,0573-87223148。
海寧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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