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數量 | 學歷要求 | 崗位要求 | |||
教師崗位 | 崗位 | 數量 | 專業(yè)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應聘者本科和碩士階段,須是統招統分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同時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2.本科畢業(yè)院校及碩士畢業(yè)院校均為博士授權單位。 |
數學 | 1人 | 數學 | |||
地理 | 1人 | 地理 | |||
英語 | 1人 | 英語 | |||
管理崗位 | 教學研究人員 | 1人 | 化學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應聘者本科和碩士階段,須是統招統分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同時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2.碩士畢業(yè)院校為博士授權單位; 3.中共黨員。 |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良好的道德修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遵紀守法,工作態(tài)度積極認真,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符合中學教育工作任職條件,有志長期從事教育工作;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原則、程序及方法
1.招聘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
(2)按需引進;
(3)不超計劃,不超編制。
2.招聘程序及方法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學位證,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成績單等原件,留存復印件。
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2)受理應聘申請。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數比例要達到3:1及以上,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考試;對未達比例要求的特殊、緊缺崗位,需報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批準后方可組織。
(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在報名資格條件中弄虛作假的應聘者,將立即中止其應聘資格,直至取消錄用資格。
(4)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①筆試:筆試由山西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專業(yè)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對符合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加分者,憑相關部門提供的加分證明,由教育廳通知加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達合格線者,不進入面試。
②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不達比例的崗位,要報經省教育廳、人社廳批準后方可組織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本校網站公布。
③教學人員面試分為講課、答辯兩部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再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④最后成績。教師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70%的比例確定;管理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的比例確定。根據應聘者的總成績(同分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擬招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
⑤對報經省教育廳、人社廳批準,報名不達3:1的特殊崗位和緊缺專業(yè)崗位,應聘者的總成績必須達到75分以上,否則不予錄用。
(5)體檢與考核。
學校按1:1的比例劃定擬錄用對象,并組織進行體檢和考核,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對在學校受過紀律處分、治安和刑事處罰的應聘人員不予錄用。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額遞補。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6)對經考核、體檢合格后的預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給已確定錄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監(jiān)督檢查:
1.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山西師大紀委將全程參與招聘過程,實行民主監(jiān)督,同時邀請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省教育廳有關領導參與檢查、指導。
2.招聘錄用的教師來我校工作后,必須嚴格認真履行教師職責。如在工作中發(fā)現在德能勤績等方面有嚴重問題,并經談話無明顯改變者,或在應聘過程中向學校隱瞞個人不良狀況者,學校將有權隨時解聘,勸其離開學校。
3.凡與應聘者有直接或間接親屬關系的招聘工作人員,必須主動提出并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弄虛作假或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
五、聯系方式
山西師大實驗中學招聘辦公室電話 0357-2512597
聯系人:李 18735700999
具體報名時間及方式,請關注本網站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