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招聘974人公告(教師崗)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的意見》(吉政辦發(fā)〔2010〕16號)、《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6〕3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精神,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74人,其中延吉市221人、龍井市87人、圖們市68人、和龍市94人、敦化市50人、琿春市130人、汪清縣145人、安圖縣179人。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29至2001年5月29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5月29日(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等其它條件,詳見《2019年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yè)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9年畢業(yè)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報名地點:
延吉市: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圖們市:圖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龍井市:龍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和龍市:和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力資源市場
敦化市:敦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農民工市民化服務中心
琿春市: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綜合服務大廳
汪清縣:汪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政務大廳)三樓
安圖縣:安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委托代理人)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退伍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1份,以及《2019年延邊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可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要求用A4紙打印,粘貼近期(6個月內)紅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尺寸2.5CM×3.5CM )、電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約295×413,格式JPG)。
其中,2019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對符合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報名現場填寫《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審核表》(附件3),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由招聘主管單位現場審核人員將考生相關信息錄入《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名冊》。
(四)資格審查與繳費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復核,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其中,專業(yè)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yè)目錄審核,專業(yè)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60元,免筆試繳費標準為每人25元。
(五)準考證發(fā)放
考生準考證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發(fā)放,發(fā)放時間為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發(fā)放地點與報名地點一致。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七)有關規(guī)定
1.本次考試只允許每名考生報考1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一律視為無效并取消其報考資格。
2.2019年報考延邊州各縣市所屬各類事業(yè)單位的,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不得再次報考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擅自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或參加我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取消其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3.工作經歷審核要求。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參加工作的經歷,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從事所學專業(yè)工作的經歷。在編人員主要是審核檔案中干部履歷表、聘用合同、工資核定表等資料;非在編人員主要審核在工作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憑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工作單位定期發(fā)放工資的憑證,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以后脫產學習(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為工作經歷時間進行累計。
4.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注明戶籍條件的,以《2019年延邊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為準。非延邊州戶籍在延邊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不受延邊州戶籍限制。
5.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